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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离婚律师谈离婚法律咨询必问的五大类问题

想要离婚的朋友在咨询律师时,往往容易反复诉说自己在婚姻中的不容易、对方的过错。实际上,对于想要离婚的朋友,以下

重庆离婚律师谈离婚法律咨询必问的五大类问题

才是律师必须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重点,只有针对这些问题对症下药,才能最大程度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一、是否合法登记结婚、什么时候结的婚、有没有领结婚证?

重庆离婚律师:先确认自己的婚姻是否受到法律的保护,只有合法登记结婚的夫妇才需要离婚。

此外,结婚时间的长短对于感情是否破裂具有重大影响,对于一些只领了结婚证没有实际共同生活的特殊情况还涉及彩礼的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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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婚的原因是什么?双方是否达到感情破裂?

重庆离婚律师:

1.将离婚的前因后果告诉律师,律师从而能客观判断案件的走向和可能出现的结果,指导客户取得有利于自身的相关证据。

2.确认双方是否还能就离婚问题进行沟通与协商,能的话可考虑协议离婚,不能的话需考虑起诉离婚。同时就对方的个人资料、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工作、朋友、财产线索等情况进行了解。只有知己知彼,才能在离婚大战中取得主动权。

3.有些人认为只要分居满2年就可以直接离婚,法院的标准是明确双方是否感情破裂,没有和好可能,才有可能判决或调解离婚。事实上,当事人必须举证证明双方感情发生破裂,没有和好可能,不然一般情况下,只要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第一次起诉法院不会判决离婚,绝大部分会驳回起诉,律师必须告知客户这一风险。

三、婚后有无生育、收养子女?是否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重庆离婚律师:有些时候,离婚不是两个人的事,离婚必须要保障被扶养人、被赡养人的利益,婚生子女、被收养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法律地位。两口子要离婚,不解决好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民政局不受理离婚申请,法院也不会判决离婚。

在代理的案件中,大部分夫妻离婚都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这时候就要了解客户的子女人数、子女年龄、夫妻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为争取抚养权和抚养费做准备。

四、婚姻存续期间是否有共同财产、共同债务?

重庆离婚律师:在这一点上,越在意的东西越要详细讲给律师听,让律师帮忙分析。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但是很多人并不了解。比如有些女性朋友婚后在家当全职太太,表面看来婚后一毛钱都没有挣,她是否离婚后要净身出户?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

有些朋友不了解哪些是个人债务,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无辜方因为婚姻为他人债务买单。甚至有些人为保住家庭财产不因负债而流失,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由一个人承担,财产全部归另一方,殊不知这种约定对债权人是无效的,律师也要帮助客户依法行事。

上述问题的存在需要重庆离婚律师引导客户来回答,才能合理、合法的在失败的婚姻中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至于失婚又失财。

五、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有哪些证据可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重庆离婚律师:离婚有协议和诉讼两种方式,各有其特点,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用。

协议离婚。

优点是省时、经济。一般来说,如果材料齐全,半个小时左右即可办完协议离婚手续。但是,协议离婚的要求较为严格,协议离婚必须夫妻双方对离婚的意思、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

诉讼离婚。

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比较费时费力。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离婚协议,这也是必经的一步。

(1)

诉讼之前签署了离婚协议怎么办?

代理案件中,有些客户诉讼之前签署了离婚协议,此时就要及时告知律师,防止协议中有一些不利条款已经生效,让自己在离婚诉讼中陷于被动。必要时,让律师帮助你制作《离婚协议》,尽力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

证据。

离婚诉讼,想要最大程度维护自身权益,关键在于证据,打官司基本是就是打证据。有些朋友认为自己是婚姻中的受害方,很占理,一定能在离婚纠纷中占据优势地位,但律师问到有什么证据能支持其主张时就词穷了。或许所说的是客观事实,但是在法律支持的是用证据支撑的法律事实。

例如,代理的一个离婚案件中,客户先理解的分居是双方冷战已经满了2年,没有证据。但法律上的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这种分居要明确是因为感情不和,而不是因工作、生活、学习等原因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不是断断续续偶尔回家的情形。这时候就需要举证,人证、物证、录音证据都是证据,双方证明已经分居满2年。

总之,提前告诉律师所有必要情况,尽量避免自身陷入突发状况。有法律问题可以关注后,私信给小编。有空的时候将一一解答。

重庆离婚问题咨询:离婚情绪的调节

重庆离婚问题咨询:离婚情绪的调节

有人说,婚姻就是一个接一个的离婚情绪串连而成的。重庆寸草心心理咨询师提示对于结了婚的人,十之八九起过这样的念头。吵闹的时候它会脱口而出,即便是平静的时候,也可能饱含这种情绪。尤其是女人,每当对现实的婚姻失望了、不满了,就会向往离婚,认为最有可能改变生活的就是逃离婚姻。

所幸,真正将离婚情绪转化成行动之前,十之八九人们还是能深思熟虑的。用华人婚姻家庭心理学家黄维仁博士的话来说,婚姻中的离婚情绪,就像婚前的“恐婚情绪”一样,非常正常。这不完全是坏事,至少说明人们对婚姻并没麻木,对生活还有渴望。只是在体验到即将被限制、被囚禁时,为了重获自主的个性与人格,夫妻双方都会有逃离这一切的冲动。其实,离婚情绪并不一定终结婚姻,通常情况下,它起着改进婚姻的作用。

重庆寸草心心理咨询师揭示幸福度最高的夫妻往往不是那些觉得婚姻生活完美无瑕的配偶,而是敢于承认婚姻中存在问题,并乐于去解决问题的人。就像我们的身体需要靠发烧来自我灭菌一样,掩饰问题,最终只会导致更严重的问题。

结婚了也需要重新了解

正视婚姻中的离婚情绪,并不意味着就要对它熟视无睹、放任自流。婚姻中的离婚情绪原本就是一个个小愤怒的释放,我们要做的是不让这种坏情绪由小变大。

调节这种情绪的最佳办法,就是即使已经相当熟悉,夫妻也要在婚姻中不断重新了解彼此。偷偷摸摸地心有不服,远不如理直气壮地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更痛快。

天若有情天亦老,心有寸草心忧少!

“寸草心”原意指小草抽出的嫩心,寓意为咨询师的初心。

离婚成家常便饭,夫妻双方同意离婚直接去民政局吗|法律咨询

#520民政局爆满#现在社会上离婚并不少见,如果夫妻两位真真正正想离婚,那应该怎么做,是直接去民政局拿离婚证吗?

一、夫妻双方同意离婚直接去民政局吗

是的,夫妻双方对于离婚及财产及子女抚养均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办理手续即可。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是在我国民政局合法登记的夫妻。

没有登记结婚的男女,不能登记离婚。无论是事实婚姻还是非法同居,都由法院立案处理。在国外注册登记结婚的,也不能在我国民政局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办理离婚。涉外婚姻如果是在我国注册登记结婚的,可以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

2、双方对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问题都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离婚协议》。

双方应当在协议中确认同意离婚,确认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如何分割;有无子女或子女由谁抚养,另一方抚养费数额以及不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时间和探视方式;以及有无债权债务及分配方式。以上任何一个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都不能办理协议离婚,仍属有争议的离婚,需起诉至人民法院处理争议问题。

符合以上条件者,必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在我国登记结婚的,离婚时可以在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如户口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符,只能到户口所在地办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双方对于离婚及财产及子女抚养均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协议离婚,同意离婚直接去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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