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民政局能查出孩子信息吗

离婚后亲子鉴定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法院会如何判决

家庭关系内含着两层关系,一是夫妻关系,二是父母子女关系,或言亲子关系。在西式家庭,是夫妻关系为根本;而中式家庭,往往孩子成为家庭关系的重要纽带。笔者认为,无所谓孰是孰非,关键是在人生各个不同阶段,都能平衡好这些关系,并从这些关系中得到饱满的爱和关怀。

然而,有一种关系,不但没有真爱,反而可能是假的。典型的体现在一方欺骗另一方,不仅在婚姻内出轨怀孕生子,而且长期隐瞒着对方,让对方错以为是自己的孩子而用心用力的抚养。我听闻最悲惨的一个故事是,男方和女方离婚后,孩子归男方抚养,女方旋即再婚。男方言“孩子已经没有娘了,不能再让他少了爹”,为了孩子未再娶未生育,直到某天孩子住院输血,发现血型不一致,进而亲子鉴定出,这含辛茹苦相依为命快二十年的“心头肉”并非自己亲生骨肉。

离婚后发现孩子非亲生主要是指夫妻一方(主要是男方)认为另一方所生育的孩子是双方的亲生子女并尽抚养义务,但后来发现,孩子与自己并无血缘关系。

我们在谴责欺骗者的同时,也要能在法律上惩戒他们,并保护受骗的那一方。可以说,现行法律的保护主要有这么几点:(1)返还已经支付的抚养费;(2)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像本案这样,丈夫虞某离婚后才发现孩子并非亲子,而是前妻陶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倪某在外以夫妻名义同居所生。本来陶某在离婚时坚称,孩子是虞某的,所以他才答应一次性支付五万元的抚养费。但事实终归有事实,有天会“浮出水面”。审理中,陶某承认倪某某并非原告所生之子。从法律上讲,返还已支付的抚养费是必然的。

只是本案中,虞某并未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所以法院本着“不告不理”的原则,也就未予处理。

人生比戏剧还曲折,类似的案例屡屡见诸报端。

实践中,该种情况主要可能引发如下几个方面的法律问题:

第一、返还已支出的孩子抚养费,并不必承担孩子未来抚养费。对一方要求另一方返还已支出的孩子的抚养费的请求,法院通常会予以支持。而且,因为在血缘上没有亲子关系,婚姻关系也已经解除,被欺骗的一方并无法律义务要承担这个孩子的抚养费。相反,孩子的生父生母负有抚养义务。

第二、精神损害赔偿的提起以及赔偿数额。孩子非亲生情况下,男方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主要发生在两种情况下:一是发现孩子非亲生从而提起离婚诉讼之时,基于配偶另一方违反忠实义务甚至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的理由以及将他人子女当成自己子女抚养的情感付出和伤害;二是离婚后发现孩子非亲生从而提出要求返还抚养费以及赔偿损失。虽然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导致离婚的原因中只明确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理由,且明确无过错方享有请求损害赔偿。并没有明确抚养非亲生子女这一项,但是从目前的审判实践来看,在一方无法证明对方同居、重婚的情况下,对配偶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抚养非亲生子女的,法院通常判决支持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也是对法律本意的一种解释。但是相较于巨大的心理伤害以及时间成本,现在精神损害赔偿还是比较低的。曾经有个案子,男方受骗抚养了十多年,最后法院判决了八万精神损害赔偿款。

第三,亲子鉴定及举证责任的分配。女方怀孕生子,绝大部分实际知道孩子的生父是谁。男方得以通过法律途径使其权利得到保护的前提是能证明自己与子女不存在血缘关系。要确定孩子是否亲生,现在最常见而且证据效力比较高的办法,就是去做亲子鉴定,能在生物学上确定99%以上是否不具备亲缘关系。但在大部分案件中,该种证明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障碍,比如女方不让孩子配合进行亲子鉴定。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孩子没法选择自己的出生,这一切都是你们大人的决定。你说自己追求真爱,那就诚实点面对,先自由了再去拥抱真爱。在欺骗对方感情之上,再叠加一层欺骗抚养,不光是对男方的伤害,也是对孩子的伤害。除非你能一直演技在线,否则终有东窗事发那天。

附:判决书

虞某某与张某甲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6)沪0108民初2425号

原告虞某某,男,1977年7月9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普陀区。委托代理人韩伟祖,上海市国定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陶某某(原告妻子),女,1982年6月7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普陀区。被告张某甲,女,1979年9月13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静安区。委托代理人朱某(被告姑父),1954年11月3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静安区。委托代理人郭某某(被告母亲),1954年9月11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静安区。原告虞某某与被告张某甲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由原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3月2日受理后,原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因“撤二建一”被撤销,2016年3月30日起由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李群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韩伟祖、陶某某、被告委托代理人朱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虞某某诉称,原告与被告原系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被告经常离家出走。2004年5月13日被告生育一子取名张某乙(现名倪某某)。2004年初,原告发现被告与倪晓峰(被告现任丈夫)在外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原告自诉于上海市原闸北区人民法院,闸北法院做出刑事判决,确认被告犯重婚罪,免予刑事处罚。2005年3月22日原、被告在上海市闸北区民政局登记离婚,因被告保证张某乙是原告之子,故协议约定离婚后婚生子张某乙由女方抚养,原告自愿一次性支付抚养费50000元,并于2005年4月和2005年12月两次分别予以给付。2007年9月25日被告私自将张某乙更名为倪某某,籍贯改为与倪晓峰一致。2015年12月25日原告征得孩子倪某某的同意,采集了倪某某的毛发,在上海泰思特医学检验所司法鉴定所进行了亲子鉴定,得出原告与倪某某之间不存在生物学上的父子关系的鉴定结论。原告认为,倪某某并非自己亲生之子,原告给付的50000元费用应属不当得利,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原告人民币50000元,并赔偿原告利息损失,其中,5000元自2005年4月15日起计息;45000元自2005年12月3日起计息,以上两部分利息均要求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利息截止日期均为为本案判决生效时止。被告张某甲辩称,离婚协议上虽然载明原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50000元,但实际上原告并未支付此笔费用。2005年4月及2005年12月期间,原告的确给付被告50000元,但性质并非抚养费,而是因原告在2005年2月20日曾向被告借款50000元,故在2005年4月、2005年12月分两次偿还被告借款50000元。借款时原告所写借条已经被原告收回,不能提供相关证据。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原系夫妻,2004年5月13日被告生育一子取名张某乙(现名倪某某)。2005年3月22日,原、被告在上海市闸北区民政局登记离婚,自愿离婚协议书上载明,结婚后有一男孩张某乙,离婚后由女方抚养,男方自愿一次性支付抚养费50000元整(直至2005年10月1日前付清),其中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男方每月可探视一次。2005年4月15日被告出具给原告收据一张写明:今收到虞某某还款5000元,尚欠45000元;2005年12月3日被告又出具给原告收据一张写明:今收到虞某某人民币45000元。审理中,被告承认倪某某并非原告所生之子。双方坚持诉辩意见,致调解不成。本院认为,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张某甲虽在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倪某某,但经鉴定及张某甲自认,倪某某并非虞某某亲子,故倪某某抚养费虞某某无需负担,张某甲应当返还虞某某相应的费用。被告婚姻存续期间发生婚外性关系并育有一子的行为,违反了夫妻应相互忠实的法定义务。原告对倪某某不承担抚养义务。张某甲辩称虞某某实际上并未给付抚养费、50000元应属虞某某偿还张某甲债务一节,没有事实依据,不予采信。虞某某支付给张某甲的50000元费用,性质应为虞某某在误以为倪某某为其亲生之子的情况下给付的抚养费,不属不当得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张某甲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虞某某倪某某的抚养费50000元。二、虞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25元,由张某甲承担,原告已预付,被告应给付原告52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李群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书记员刘莎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离婚后多久让小孩知道

我爸妈离婚当天我就知道了,早上七点出门,九点半回来带着个本,和结婚证一样的红只是换了个离婚证的名字,那时我才七岁

我爸妈就没打算过要瞒着我离婚的事,非常坦然的把本扔在了洗衣机上,我翻了翻,只是当时没看懂他们俩离婚是迟早的事,迟迟未离也是碍于我爷爷阻挠,后来爷爷生病去世,下葬第二天就扯证了

我爸妈坚信自己是为脱离苦海追求自己的幸福而离婚,二人从来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也不觉得亏欠我什么,只是想要尽早的结束这段悲哀的婚姻,所以离婚后的他们完全就是把我放养了,今天放在这家住明天放在那家住,寄人篱下的日子我也没少遭,等他俩反应过来我已经不对劲的时候,我已经经济独立不和他们来往了

在个人层面追求自由和幸福他俩都没有错,不幸的婚姻越早结束越早解脱。但为人父母了他俩的确是失职了,还没有做好当父母的准备就当了父母,做了父母又不好好承担自己的责任,做错了事情也不知悔改,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自由却是以孩子的一生为代价

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我不会因为他们一时的弥补就一股脑儿的感动的稀里糊涂来抹杀这么多年一个人的心酸,你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要求我进行义务赡养,但不代表我可以给他们除了物质以外的更多。我也不会自艾自怜,毕竟生命不是只有父母,既然他们无法成为我生命中重要的人那便成为过客也好,也算是放过自己,好好生活

20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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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是看到评论里也有一些离异的父母的回答,那我就讲一些经历好了

离婚父母处理得当的确能够最大限度降低对孩子的伤害,可是父母不会明白有些东西缺失了就是回不来的。

当你去同学家玩总是避不开对方家长问你父母情况,家庭和睦美满幸福的孩子回答时就像是将自己最心爱的东西拿出来展示还带着一种自豪,离异家庭的孩子说完爸爸不知道该不该说妈妈,说完妈妈不知道怎么说爸爸,回答我爸就没管过我还是我妈生下我就走了?然后对方家长再用一种这孩子真可怜的眼神?

我知道离异家庭没有错,但是别人可怜的眼神也没有错,我可以通过电视电影知道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是怎样的,但我没法感同身受

现在的家长也许对离异家庭的孩子看的还比较淡,我记得我小学的时候因为同学的家长知道我是离异家庭的孩子说我早熟就不让孩子和我玩了,但是我同学特别喜欢和我玩所以每次看到她妈过来就赶紧离我远远的怕被骂,我理解她们,但不代表我没有感情不会受伤,我也不会跟家里说,大不了就交更多新的朋友呗。

楼下总坐着一群阿姨,她们都是同学朋友的妈妈,那时候虽然小但没有爸妈帮我收拾东西,整理房间打扫卫生洗衣服都是自己来

但是冬天的衣服真难洗,力气太小又洗不干净手冻红了就更拧不动衣服了,每次路过楼下那群阿姨就说

“那孩子衣服总不太干净”

“可不是嘛,没妈的孩子自个儿咋洗得干净”

……刺耳么?当时我也不知道啥感觉,反正现在那话在我心头都还记忆犹新

我努力洗啊,但我就是洗不干净,我也想每天穿美美的衣服带着皂粉香的那种,我也想每天早上带着妈妈准备的水果和早餐去等校车

越往后我就越明显的发现自己缺失的东西,遇到自己喜欢的男孩子的时候

(可能我更看重人品性格)我很喜欢阳光开朗家庭幸福的男生,但是看看自己的性格和家庭我就不想给别人添麻烦了

也许有的人会觉得那个男孩子能包容我爱我理解我,但是正是因为喜欢的紧才希望他能够遇到同样活在阳光下的女子共度一生

我的三观很正,我也开朗活泼,但我内心还有另一面,我不知道我能不能很好的回应别人给的爱,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有情绪失控的时候

如果他对我很好那我会控制不住的想把过去这些年缺失的爱都找回来,我会不断验证自己是值得被爱的,但他就疲倦了,而我迷失错乱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这样一个好好的孩子就被我毁了,所以我干嘛要去祸害别人。

也许我喜欢的男孩子并不是很优秀出众,甚至我的朋友们会觉得我是自降标准,但只有我自己知道是我配不上他

其实我也算是自己慢慢领悟怎么为人,怎么生活,现在身边朋友也会羡慕我生活算精致,但我知道这都是我自己一点一点努力的,因为我想要努力的生活,活的好好的。我也拥抱生活并热爱它,也许曾经放弃过,但现在珍惜着

珍惜支教与孩子相处的时光,珍惜在养老中心陪伴老爷爷老奶奶的点滴,珍惜学习与读书的机会

给准备离婚的爸爸妈妈一些建议

首先规划好离婚后的孩子的生活问题,包括两个层面精神和物质

不要觉得离婚协议里写好每个月支付多少抚养费,谁出钱谁出力就完事了。

物质层面,无论任何情况孩子的学费生活费不能当着孩子的面提,而且必须保证孩子的教育费用不出问题,费用怎么划分是你们的事与孩子无关

另外双方要在给孩子钱上通气,不能出现爸爸给了妈妈又给的情况,孩子身上有多少钱不知道钱拿去干了啥也不知道,这样容易出事。

孩子毕竟是自己的孩子,经济情况好的一方就多担待一些,说的直白点,你是孩子的爸爸,对方虽然是孩子的妈妈,法律上也规定义务扶养,可是对方就是不给钱你能咋办,反正亏了自己也不能亏了孩子,但求做到自己问心无愧,而不是非得对方付出你才付出

别老在孩子面前念叨他爸或他妈又如何如何,既然离婚的时候那么决绝,恨不得老死不相往来又何必天天挂在嘴边。

任何时候孩子的教育摆在第一位,这不仅仅是离异家庭的父母需要注意的,正常家庭的父母也要关心。

双方再是厌恶彼此,也请在孩子的问题上认真对待,至少规划出孩子近三年的大小事处理

寒暑假做什么由谁陪伴,学校的家长会、与老师的定期沟通、孩子在学校的活动参与、孩子的成绩情况,这些事可以对半分,也可以由文化水平较高或者教育方法更恰当的一方负责,但另一方必须了解知晓,不要孩子读完小学初高中你连孩子在哪个学校哪个班都不知道。

单亲爸爸带女儿,单亲妈妈带儿子的情况还需要注意以下

特别是女孩子,女生发育以及月经这些都是爸爸不太好插手的,但绝对不要不管,如果孩子她妈还能来往,就让孩子她妈讲这些事,如果妈妈不行,可以找孩子的姑姑或者其他女性友人,教孩子怎么买内衣或者卫生巾,女儿是爸爸的小棉袄,但教会孩子男女有别和健康成长更重要。

单亲妈妈带男孩子也要注意孩子的心理问题和成长,可以让舅舅或者男性友人带孩子出去,打篮球游泳早恋甚至正常的青春期遗精现象都需要家长正确引导

最后希望每个单亲宝宝都能坚强成长,本人00后,应该是很贴近当下离异家庭孩子的成长了

2019.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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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那些陈年往事就这样被我一件件拎出来,也许有人说我冷静客观中肯,那是因为经历太多,沉淀下来后选择了放开,悲伤委屈都有,度日如年亦不过如此,不过是用小半生的时间过完了别人的大半生

应该是最黑暗的一段时间,被误解被抛弃被冷暴力还有校园暴力,我已经没有可以支撑自己的东西了,我选择了结束

一个人的宿舍,好似豪华单间,却是变相的冷暴力对待,奚落,嘲笑,偌大的空间好像就是给她们来找我麻烦特意提供的宽敞地

我不想活的这么累,一个人若内心有信念,即便身处寒冬雪地漫漫黑夜也知道前方必有一丝光亮在等,可是那时的我没有,我没有家人可以思念,连为数不多的回忆都不过平添苦涩而已

当我拿起刀片的时候我是真的在颤抖,浑身都在抖,但是我还是割了下去,手根本就不稳,只有一颗颗小小的血珠微微浮现从两边溢开,根本就不够啊,我只能在原有的伤口上再深一点,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眼泪忍不住的掉,我也想活,那一刻我特别想给自己找一个活下去的理由,可是我找不到,我真的找不到,哭到心抽抽的疼也只是一刀刀的加深,一瞬间我就突然放空了自己,就想这样安静的等待死亡,冬天特别冷,那天尤其冷,我盖上被子把左手放在被子外边下边还用垃圾桶接着血,然后就这样躺着后来就平静的睡着了

当然没能死掉,第二天醒的时候发现血都凝固了,满手脏兮兮的,安安静静的洗漱完就去上课了。可能是没割太深,第一次用割腕的方式也不知道如何才算够深

又一次被家里人奚落时,我说出了我自杀的事,希望他们能有所触动,但,是我妄想了。还是那样恶狠狠的眼神,那么伤人的字眼,那么刺耳的声音,“哟,还学会割手了哈?咋个没死的脱呀?你手伸出来摆给谁看啊”我是真的明白了,我死了,这个世界没人会在意。

如果死亡只是解脱自己,其他的毫无变化,那不如活着去改变

201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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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半年了,现在的自己活的越来越开心,每天都在努力进步,珍惜生活,第一次想要用知乎来记录自己的这段经历,既是与自己和解,也希望能通过自己的经历,给其他有同样困惑的小可爱一些帮助

当时的中考成绩有三个选择,市重点高中,县重点高中和县一般高中,

市重点高中消费高进不了A班

县重点高中消费一般能进A班

县一般高中免学费住宿费有不小的一笔奖金每个月还有生活补助金(选这个高中,我就会轻松很多,但是这个高中教学质量很一般真的很一般,考一本的都不多的那种)

综合考虑下,留在了县重点高中读A班

小伙伴们一定要记住,即使辛苦一点也尽量选择更好的教育资源,也许很多人觉得是金子总会发光,但你接受过的教育绝对不是一个冷冰冰的高考数字就能体现的,接受好的教育简直是一生的财富

中考结束以后我爸彻底抛弃我,明确拒绝提供生活费和学费给我,他女朋友还建议我去读普通高中(这样不用花钱),我本来是跟着我爸的,迫于无奈去找我妈了,我妈是家庭主妇在家带孩子那种,由于我要上高中,她复出工作了

其实我对我妈的感情很复杂,刚上初三的那个学期,我爸开学不打钱给我,我记得那个学期还拿了奖学金,但交学费还不够,我就去找我妈借钱1000块(记住,是借,打欠条的那种),我妈拒绝了,一开始是说她没钱,说实话一个三十多岁的人,即便自己没有身边的朋友应该也能拿出这点钱,然后摆明了给我说,我是跟着我爸的,不归她管,所以这个钱,她是不会借的

没钱交学费,我没法儿去学校,坐在公交车上也不知道该去哪,到了下午,没办法只能回姑姑家(那段时间寄居在姑姑家),姑姑问我怎么回来了,我说我爸不给我钱,没钱报名上学,我姑姑也无奈抱着我哭,她家两个孩子一个高中一个大学农村家庭,后来我姑姑我奶奶轮番打电话骂我爸,我爸才把钱打过来了

所以当其他同学因为初三学业压力大时,我因为害怕没学上而努力学习

接下来是一些兼职分享学习经验分享,我觉得这些才是真的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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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做兼职首先要保证的就是自己的安全,线上让你转账的都是骗子,线下能有同学陪伴的就一定不要一个人前往,提前调查好工作地点周围的安全系数,如保安亭警察局在哪个位置,身上可以带水果刀辣椒水,可以和闺蜜或信任的人开位置共享,偏僻的地方不去,正规的兼职很多,不必去冒险

中考结束后的那个假期我找了一份写字员的兼职,在高速公路项目部里,挺轻松的,就是每天写一摞纸的日期呀啥的,一个月1500包饭,对我们这种中学生来说挺好的了,工作是在当地的一个在线平台找的

高一的时候也在做兼职,主要有,发传单,在小吃店做零工,很多小伙伴肯定苦恼没有兼职渠道,我最开始的时候是一家店一家店去问需不需要发传单的(主要问那些眼镜店、服装店、新开业的店之类的)然后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过了几天确实有阿姨联系我发传单的,另外又得到了一个小吃店的兼职机会,白天传单,晚上小吃店帮忙(发传单空隙的吃饭时间也是去小吃店帮忙),然后国庆长假和后边的周末就在充实的兼职中度过啦

兼职也要认真对待,努力和认真总是没错的,我记得发传单的时候挺认真,店长就让我在门口喊话筒(可能声音好听普通话也过的去),我的工资比其他兼职传单的同学高一半,小吃店的阿姨可能也觉得我挺勤快,需要人手的时候都想到我

越努力越幸运吧,高一在理科A班,虽然一直在上升但成绩不怎么出色,还是不太适合理科,分科选了文科后就像开挂了一样,刚进文科班,年级第六,然后期中考年级第二,期末年级第一

后来大部分时间都在年级第一,有时也会落下来,一般都在前五吧

高二的时候找了一份在超市兼职的工作,售货员,学会了称重打码分货,还学会了片北京烤鸭,砍鸭子,记得最开始的时候,不会拿刀,手上的刀疤密密麻麻,最严重的时候是过年那几天,客人太多,手上带的食品手套里面血都浸湿了,但还不能停,客人只会觉得你手脚不麻利,好在刀工越来越熟练,哈哈哈哈,后来没遭那么多罪了

我记得当时有一个叔叔聊天的时候问我累不累,我说比发传单好多了,至少超市里有暖气不用接受凛冽刺骨的寒风的洗礼

高中有段时间想不开,攒钱攒的挺狠的,太没有安全感了,就怕今朝读书明日打工,所以一直攒着自己的学费钱,最苦的时候一天吃五个包子五块钱,天气还凉的时候(天气热了就不行了)早上买三个包子吃一个偷偷放抽屉里两个,中午等大家都走完了再拿出来吃,下午就吃两个包子,记得有一次中午一个同学问我怎么还不走,我说我还有一个题做完就走,等她走了以后偷偷把包子拿出来吃,边吃边哭,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哭什么,因为我觉得哭很矫情,折磨了自己一段时间吧,下学期的学费攒够了也就有安全感了,开始正常吃饭了(*^▽^)/★*☆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大家一定不要模仿以上行为,这种行为要严厉批评的,我高三也吃的很好的,营养跟着走的,因为消耗真的大

高三的时候我就结束兼职了,全心备战高考,当时得到了“国家助学金”和“云惠助学金”的资助,真的很感谢,所以高三毫无后顾之忧的全力奋战,有需要的小伙伴可以咨询一下自己的老师,国家助学金是2000分批发放,其余助学金应该也很多,真的有需要的孩子一定要去争取,取之于社会,心怀感恩,将来回报于社会

高考成绩645,高考发挥有些失常,也曾痛哭郁结了一会儿,后来也就释然接受了

选了公费师范,终于不用担心学费了开心!!!

上大学以后,很多东西沉淀下来,静静的思考,慢慢的释然,放过了曾经的自己,也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生活的美好,我只想要简单幸福的生活,应该不会太难,越努力越幸运!

希望在知乎的这段记录可以温暖其他小伙伴,最后附一张做志愿时的甜甜微笑(*^ω^*)

起诉离婚时找不到结婚证,到民政局也查不到婚姻登记信息该怎么办

今天,本婚姻律师代理了一个

起诉离婚

案件。我的委托人女方马女士(化名)准备起诉男方冯先生(化名)离婚。案情并不复杂,马女士于2001年经人认识了冯先生,2003年在海淀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后二人

感情破裂

并分居,马女士打算离婚,但男方不同意离婚且拿着马女士的结婚证拒绝归还。

没有结婚证便不能证明马女士与冯先生之间的婚姻关系,这种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受理离婚诉讼的。于是,本律师建议其去当初办理结婚登记的海淀区民政局,让民政局出具一个婚姻关系证明。没想到,海淀区民政局的答复竟然是查不到马女士的婚姻登记信息!马女士当时便慌了神儿,难道自己的婚姻是虚假的不成?经过一番询问,本律师得知民政局可能把马女士的结婚登记档案放在了档案馆。于是,本律师陪同马女士又去了海淀区档案馆,终于在档案馆里查到了马女士的婚姻登记信息并取得了档案馆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

马女士的

案件虽然已顺利起诉,但本

离婚律师

感觉我国的婚姻登记制度确实不完善。作为民政部门竟然不知道自己是否为某位公民办理过结婚登记!这在科技发达的今天有点天方夜谭的感觉。即便民政局把档案存放在了档案馆,也完全可以通过网络实现信息的查找。退一步说,其还可以把婚姻登记信息输入计算机以随时查找。试想如果所有婚姻登记部门都实现了婚姻登记信息的共享,至少可以杜绝不法之徒犯重婚罪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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