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离婚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婚姻登记处拥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向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双方持有离婚协议,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一致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两张2寸单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第五十九条离婚证的签发,应当按照下列步骤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1)要求双方核对姓名、出生日期和离婚意愿;

(2)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取得证书并按指纹签名”栏中,见证当事人自己签名并按指纹签名;

“当事人在许可证上签名并按指纹”栏不得为空白,其他人不得代其填写或按指纹;

(三)在双方的结婚证上加盖酒吧印章,上面注明“双方离婚,该证明无效。* *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件存档,原件退回当事人。

(四)向离婚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

扩展数据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自愿在中国内地与外国人离婚的,内地居民自愿在中国内地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或者华侨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内地居民申请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二)本人结婚证;

(三)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

申请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和外国人,除应当持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持有本人有效的通行证和身份证。华侨和外国人还应签发自己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应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在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问题上的共识。

参考:百度百科-《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1、账簿;2.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离婚协议。协议应说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图以及在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券处置等问题上的共识。5、用底色正面彩色免冠2寸单照两张。

一、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现役军人可向团级以上政治机关的常住婚姻登记处登记,非现役军人可向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登记,并出具证明)。

2.双方应共同申请并取得许可证,不得委托申请。

3.当事人提供的证明和证明材料应当齐全。

3.双方均不属于限制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离婚登记申请材料:

1.双方都有有效的户口簿或有效的居住证;

2.双方均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双方持有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结婚证》;

4.双方的离婚协议,规定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权和债务等事项达成协议。离婚协议双方共同拟定一式三份(在处理现场签字);

5.双方应各自提交两份2-inc

6.现役军人应提交婚姻登记:(1)《军人婚姻登记证明》;(2) 《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学员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居民身份证》和其他军事身份证件;③ 《结婚证》 .

三、注意事项:

1.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剥夺或限制一方的合法权利。

2.《婚姻法》中当事人持有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个人信息必须与户口簿和身份证一致。

3.持户口簿的一方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码一致。如有不一致,应向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提出变更。户口簿的第一页应盖有公安机关的印章,其后各页应盖有发证机关的印章和警察的印章。印章不符合户口簿要求的,当事人应当到公安机关更换或者补充印章。户口簿如有增加或变更,必须有公安机关的校对印章。

有人建议采用协议离婚。双方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凭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和身份证领取离婚证。优秀律师网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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