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自愿离婚,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携带哪些证件当天就能办理完吗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协议离婚的程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来,双方自愿离婚,当天即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非常便捷。现在,哪怕双方自愿离婚,也不能当天办理离婚登记,而是要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且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具体而言,如果男女双方想要协议离婚,可以分为三步步骤:
一、首先,男女双方协商选择婚姻登记机关:【户籍所在地】制度,【全省通办】制度、【跨省通办】制度。
1.【全省通办】制度
(1)如果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内,可以任意选择浙江省内94家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男女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内,另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在浙江省内,可以任意选择浙江省内94家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选择另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户籍所在地】制度
如果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均不在浙江省内,可以选择男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选择女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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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跨省通办】制度
如果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均不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省内,只要在这些地区办理了居住证,除了在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还可以选择在该地区办理离婚登记。
二、其次,男女双方携带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居住证(如有)、结婚证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三、最后,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男女双方携带《离婚协议书》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离婚小记(2020.10.19)
?8:30
已到民政局门口,下车环顾四周,只有零星打扫卫生的阿姨,没见他的踪影,天气微凉,转而上车,翻看所带的资料,还给结婚证拍了照留念。
?8:49
他的微信:我已到。
我未回复,只是在车内静静的看着他。面无表情的抽着烟,扔了烟头,四周巡视,可能是在找我吧。
?8:55
我下车,没有交流,把文件袋递给他,走完一个个必不可少的程序。
?9:53
出口民政局的门,我主动开口:还有半天时间,你要不要带会小二子。他回:不用了。于是,和电视剧的场景一样,我往左,他往右,各自离去。
回到车里,全程很刚的我泪崩了:
不想离婚?不是,这件事情已经在心里确认了无数次;
怕以后的日子没有他的陪伴?不是,在这之前,我们已经分居两地好几个月了;
怕孩子没有爸爸?不是,他依旧还是孩子的爸爸;
可是,我还是哭成了泪人。
冷静之后,回顾这段时光,我还是依赖他的,而且依旧很爱他,即便离婚,心里仍有一个位置属于他。
可是,我必须让他重生,他该学会长大,学会理解,学会承担责任。能让我这么坚定做出选择,恐怕这是最大的原因了。我希望他能变的更好,正如朋友圈的文案一样。
?15:33
他的微信:我已经走了,心情不好。(原定是隔天再走的)
从我们决定离婚,到商量离婚的各种,直至在大厅办理手续的全程,他都是义无反顾的,没有任何犹豫和不舍。可是出了大厅的门,我看到了他落魄的背影,当时的我还不能肯定他对这段婚姻还会有不舍,直到他发了这条微信,还有朋友圈的视频。不知道怎么安慰他,只是回了句:找个没人的地方哭会,哭出来就好了,亲测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