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快速离婚并为自己争取最大利益
一方不同意离婚,多半是还对另一半抱有幻想,一直拖着万一有一天突然回心转意不想离婚了呢。
所以不同意离婚的那一方会找尽所有理由拖延不离婚。约好了下午去民政局,到了时间左等右等都不出现,一问说突然要加班,没时间去,下次再去办离婚吧。
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一拖就是大半年,最后拖了好几年都离不了。
而民政局规定,离婚必须双方本人到场才可以办理。
离婚必然是婚姻生活已经到了无法进行的哪一步,和平的分手好过闹得人尽皆知。
想要离婚,但又因为某些原因无法离婚,感情也无法修复,住在一个房子里形同陌路,气氛压抑,对子女的成长来说,还不如直截了当的离婚了比较好。
一、协议离婚。
原本协议离婚是最快的离婚方式了,当天提出,当天协议,当天离婚。
但是2021年1月1日新出台的‘离婚冷静期’让离婚的天数最快变成了31天。
并且如果期间内有一方反悔,撤销离婚申请,或离婚冷静期后30天内没有去办理离婚证,都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无疑是让想要离婚的人难上加难。
很多人存在一个误区,就是听说分居2年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这个是不对的。
按照法律来说,只有两种方式可以算是正式离婚。一是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二是一方配偶死亡,是为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不用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除此两种情况之外,其他的未办理离婚的分居,都算是婚姻关系的存续。
二、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不需要离婚冷静期。
如果对子女抚养权、财产等持有不一样的意见,无法协商一致,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的周期一般比较长。开庭前会先调解一次,调解成功,会直接给双方当事制作离婚调解书,送达签字后就自动接触婚姻关系了。
如果调解不成功,就会进入诉讼程序,而且第一次起诉,法院一般不会判离婚,判决完之后,再过6个月,才可以申请第二次离婚诉讼。
这时候如果一方再怎么不愿意离婚,只要法院判决了离婚,离婚就已经生效了,不需要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是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应的。
如果第二次开庭法院仍然判决不离婚,可以继续提出离婚诉讼,直到法院判决离婚。但是一般来说大部分诉讼离婚的在第二次就会判决离婚。
三、离婚不要拖延。
离婚不要拖延,提出离婚后一方不同意就立刻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有些协议离婚可能会拖上五六年之久,但一般离婚诉讼快的要半年,慢的也就2-3年,与其在漫长的时间中消磨,还不如一次性快刀斩乱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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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要犹豫,一边向法院申请,一边搜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例如某方出轨、转移财产、家庭暴力等。
如果证据成立,法院会在子女抚养权和夫妻共同财产上偏向婚姻之中的无过错方。
所以,一方拖延离婚,立即起诉,有很多例子都是一方拖延不离婚,诉讼到法院调解后,才成功离婚的。
四、可以适当放弃部分利益。
不同意离婚60%以上都是因为财产,如果真的着急离婚,可以适当放弃部分利益,让协议书整体看做是偏向另一方。
有时候说的谁提离婚谁吃亏,意思就是先提出离婚的哪一方,为了离婚可以放弃部分财产,以求快点办理离婚一样。
主要看你能不能熬,所以现提出离婚的一方要考虑自己能在放弃夫妻共同财产这方面做多大的让步。
如果坚持平分财产,那就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对方一旦不同意,会以一切力量来向法院证明你俩感情还没有破裂。
必要的时候,可以花钱买清净。
夫妻自愿离婚,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流程:
一、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
工作人员应查明:
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
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三、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四、撤销
男女双方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
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如果申请办理离婚手续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并对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很多人由于不够理性,不懂法律,导致离婚时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很多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离婚后继续发生冲突和矛盾。
所以建议寻求专业律师帮助起草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主要包括离婚是否出于自愿;子女的抚养权;债权、债务的处理;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归属等。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更多婚姻家事法律问题可关注,私信咨询。
没有结婚证就无法离婚吗
经常有人咨询没有结婚证如何离婚的问题,为了便于大家了解这方面的知识,我将各种情况归纳一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想离婚却无法提供结婚证,大致有这么几种情况,一是当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因而没有结婚证,一是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或者结婚证被另一方藏匿;
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无法提供结婚证的,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这两种情况,如果双方自愿,也可以先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
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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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如果结婚时间年岁太久,查找不到当时的登记资料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出具证明,这种情况,只能诉讼离婚。立案时可以提供单位、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如果另一方将结婚证藏匿,去开具婚姻关系证明时不要说是被藏匿,告诉工作人员说结婚证丢失。
另外,除非非法同居的一方或双方有配偶,否则起诉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如果起诉要求分割共同财产或起诉要求解决孩子抚养问题的,法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