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长期不归家如何起诉离婚

我老婆长期在外面不愿回来,我已经联系不上,想离婚,需要怎么做

离婚面临以下三个问题:

1、对方不出现,怎么离婚?

2、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的问题?

3、共同财产的分割?

一般而言,不论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还是去法院诉讼离婚,均要求夫妻双方亲自到场参与解决上述问题。

那么在一方下落不明、联系不上的情况下,该如何离婚呢。

方案一,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到法院,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法院均应受理。

问题一,确定管辖法院。

法律虽然规定,一方下落不明的离婚诉讼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提起离婚之诉。但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界定,法律既未规定相应的适用条件,也未规定确认“下落不明”的部门,建议当事人到派出所报警失踪人口立案,开具相关失踪人口证明,该证明一般会被法院采信。

问题二,一方下落不明,法院一定会判离吗?

法院公告送达后,被告仍未找到,就要缺席判决(最快也要6个月了),如果一方(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已经满两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但对于下落不明或失踪未满两年,又没有其它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人民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当然,原告可以在第一次诉讼后满6个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基本都能判决离婚。

问题三,抚养权、抚养费及财产怎么处理?

抚养费及财产的问题,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一般有三种处理方式:

1、只审理判决离婚事宜,而对夫妻共同财产既不做审查,也不做判决。

2、只对财产进去简单审查,主要是根据原告的陈述来确认,而不做具体核实,也不做分割处理

3、对财产做出明确判决,对下落不明当事人所享有的部分作为子女抚养费判给主张离婚的当事人一方。

方案二,先申请宣告失踪,继而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一方离开其最后居住地不知去向、下落不明满2年的,另一方可以依法申请宣告该公民失踪,并为其指定财产代管人。

宣告失踪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方案三,宣告死亡

一方下落不明满4年,另一方可依法申请宣告其死亡。

人民法院依法宣告被申请人死亡的,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前两个方案均是达成离婚的法律后果,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是按《婚姻法》等相关法律处理。

而如果一方被宣告死亡,那么适用的法律就变成了《继承法》,简单来说,就是被宣告死亡的一方的财产变成了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所有继承人都有权参与继承。

另外,根据《民法总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假如出现“亡者归来”的情况,死亡宣告被撤销,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配偶如果已经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声明不愿意恢复夫妻关系,则婚姻关系不恢复。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一方不同意离婚能拖多久怎么向法院起诉离婚

一方不同意离婚能拖多久?

一般民事案件一审简易程序为3个月,普通程序为6个月,也就是说当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时候至少能拖3个月。当然3个月是建立在一次性离婚成功的前提下,如若第一次法院未判决准予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没有新的离婚事由必须相隔6个月后才能再次提起离婚。

离婚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双方都有解除婚姻的意愿,如若存在一方不想离婚,那么便只得通过诉讼离婚。

由于诉讼具有一定的诉讼流程,一般民事案件一审简易程序为3个月,普通程序为6个月,也就是说当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时候至少能拖3个月。当然3个月是建立在一次性离婚成功的前提下,如若第一次法院未判决准予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没有新的离婚事由必须相隔6个月后才能再次提起离婚。

所以为了能够一次性离婚成功,原告就需要准备感情破裂的证据,因为只有原告提供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怎么向法院起诉离婚

1、夫妻双方对去法院、或是民政部门办理离婚事宜的方式选择;单方或者一方决定由法院裁判离婚涉及的相关事宜。

2、决定方作为原告,去本辖区基层法院领取文书底稿,起草起诉状;

书写诉状时,要写明双方的自然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情况、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列明诉讼请求(离婚、子女抚育、财产分割、诉讼费的安排等),写出具体的事实与理由(婚姻概况--相识方式、结婚时间、子女出生日期、婚初夫妻感情、目前婚姻状态等),署名。

3、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结婚证、财产清单及其它证据材料,复印留底,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证据材料复印件及相应的诉讼费用到法院立案庭。

4、等待法院通知被告方应诉(即送达起诉材料)、向双方下达开庭传票,确定开庭日期。

5、开庭前做好离婚、子女安排(主张由谁抚育、抚育费用的承担)、财产分割计划的心理准备。

6、开庭。

进行法庭陈述、宣读起诉状、听取被告方答辩,接受法庭调查(涉及婚姻状况评估、子女情况、财产情况等)、进行法庭辩论、参与法庭调解(必经程序)、做最后陈述。在庭审笔录上签字。

7、等待法院裁判。

8、被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婚姻关系即行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一方死活不离婚应该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多见,假如两个人好好过日子,自然是好事,假如不离婚也不跟你过日子,而是变本加厉的折腾,那就非常麻烦了,以下回答供各位参考:

1、离婚的方式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夫妻财产/债务等事项能协商一致,然后一起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以前协议离婚非常便捷,但是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协议离婚有一个30天的冷静期,如今协议离婚比较麻烦。

诉讼离婚,往往是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协商一致(如今应该也有嫌协议离婚太麻烦的原因),只有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了。

针对一方死活不离的情况,那只能选择诉讼离婚了,最终判离还是不离,由法院结合具体案情和证据来裁判。

2、离婚的法定情形

并不是每一个离婚的当事人,最终法院都会判决离婚,大家可以认真看一下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3、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离婚仅仅是时间问题,没有离不了的婚。

在《民法典》没有正式实施之前,有的人离婚极其曲折,多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都是判不离。

这里面有很多原因,一方面离婚案件的举证往往有较大难度,另一方面离婚原因又极其复杂,并不是像大家想象的那么简单,并不是每一对离婚的家庭都有法律上规定的离婚情形,在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系破裂的情况下,法官不判离婚是可以理解的,普通老百姓都有这么一个观念“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更何况是手握裁判大权的法官呢!

强扭的瓜不甜,有时候“久判不离”竟然演变成了恶性家庭悲剧。

在《民法典》正式实施之后,上述久判不离的现象将得以改观,为什么呢?

上面法条的表述非常明确,比如说小王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第一次法院判决不离,之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了,小王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应当准许离婚!

注意:“应该”,不是“可以”!

以上,大家明白了吗?

阅读更多

推荐阅读

  •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 离婚诉讼费用
  • 郑**诉倪**离婚纠纷案
  • 深圳夫妻分居两年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分居两年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 夫妻分居之后的财产分割该如何进行公证,夫妻在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如何分割
  • 分居期间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规定,夫妻分居财产分割规定
  • 分居两年自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 分居两年夫妻主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啊,分居2年自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 离婚未分割的财产属于自动放弃吗法律,离婚未分割的财产属于自动放弃吗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