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了起诉离婚

2020年最新怀孕离婚赔偿标准

在我国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并没有一个很明确的赔偿标准,实践中往往都有多方面的因素,其中女方怀孕了怎么办?在我国出于对孕妇弱势群体的保护,在女人怀孕期间男方一般是不允许提出离婚的。但女方主动提出离婚,法院会根据其实际情况来要求男方给予补偿。拓夫律所律师为您整理介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康都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所以,法律对该期间内男方的起诉权作了限制。

一、规定也不是绝对的,有些情况下,男方也是允许离婚的。例如:

、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是因为女方有自己的过错;是因为这时已经不存在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的情况;是因为这时女方已经不是处于弱势地位,相反,男方处在弱势地位;是综合双方情况,最好地保护弱者利益的结果。)

、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

、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

、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

二、但是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

、有配偶者;在女方怀孕期间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如果女方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其处理跟一般离婚案件区别不大。

女方得到赔偿的多少,不是因为在怀孕期间还是不在。赔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其赔偿金主要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生活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构成。

离婚是夫妻双方的事情,离婚后会产生一系列后续的问题,这就需要有关法律政策来规范离婚赔偿问题。怀孕离婚赔偿标准应该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实行。当您涉身怀孕离婚的事件当中,需要对相关法律规定有所了解才能维护自身的权益不受侵犯。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一律不能起诉离婚吗

最近,本律师帮助男方在昌平区法院起诉正在怀孕妻子的离婚案件。案情大致是:蔡先生(化名,原告)的妻子刘女士(化名)与单位男同事有染,而蔡先生一直不知情。2014年4月,蔡先生出差2个月后回来却得知妻子怀孕并发现了实情,而妻子刘女士也承认所怀孩子与蔡先生无关,于是蔡先生打算起诉离婚。委托本律师后,蔡先生看到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起诉。这让蔡先生十分困惑:妻子与他人通奸并怀孕,自己凭什么不能

起诉离婚

其实,蔡先生对能否

离婚立案

的担心是不必要的。因为我国

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同时规定,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而所谓“确有必要”的情形一般包括:男方有正当或紧迫理由、女方有重大过错。比如女方怀孕是与第三者通奸所致,或者男方人身安全收到女方威胁等。因此,蔡先生完全可以现在就向法院起诉离婚。

于是,在本

离婚律师

的陪同下,蔡先生向法院递交了离婚起诉书,与上述情况的证据,法院经审查后认为蔡先生的起诉符合法律的规定,蔡先生的起诉得以顺利立案。

怀孕期起诉离婚赔偿金计算

怀孕期间夫妻离婚,不一定有赔偿金。要看是否因为一方具有法定过错行为导致夫妻离婚。如果一方具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那么因此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作出赔偿。也就是支付赔偿金。

一、怀孕期起诉离婚赔偿金计算

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因此,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可以的。要是女方同意离婚,那就财产是一人一半,孩子要生,那费用就是一人一半,抚养费男方支付,孩子归女方。如果男方没有过错,那就不用赔偿。

如果在女方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其处理跟一般离婚案件区别不大。而且女方得到赔偿的多少,不是因为在怀孕期间还是不在。赔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其赔偿金主要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生活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构成。

二、起诉离婚应满足的条件

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男方不得起诉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

三、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一)孩子不足两周岁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孩子在两周岁以上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

5、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或外孙孩子的,可作为孩子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孩子在十周岁以上

1、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孩子的意见;

2、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孩子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孩子的个人的意愿;

3、考虑孩子的意见并不是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4、男方要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从其收入较高,有抚养能力和孩子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的理由来争取。

因此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知,怀孕期间女方起诉离婚的话,男方是需要给予一定的赔偿的。以上内容给我们介绍关于怀孕期起诉离婚赔偿金计算的相关知识等相关信息,还给大家拓展关于起诉离婚应满足的条件的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以上内容详细介绍相信大家有了初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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