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对方不收法院传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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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诉前与对方谈及离婚时,对方态度恶劣,甚至扬言,你起诉了我也不接传票,我也不到庭,就是让你离不成!
其实,大可不必担心。
我们有必要多了解一些法院传票送达的方式。
1、直接送达:由法院的审判人员和书记员将应送达的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本人、代理人或同住成年家属(对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或专司收件的人)的送达方式。一般会电话通知当事人上法院领取。
2、委托送达:法院直接送达有困难,委托其它法院代为送达的送达方式。它是直接送达的补充。严格意义上讲委托送达不是一种独立的送达方式,它只是法院相互间的协助行为而已。
3、邮寄送达:法院送达人员将应送达的诉讼材料通过邮寄方式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4、留置送达:受送达人对法院直接送达的诉讼文书拒绝签收,送达人在邀请相关组织的人员到场后,由相关人员见证将诉讼文书留置在受送达人住所而完成送达的方式。
5、转交送达:对军队中的军人以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或监所行政部门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6、公告送达:又叫拟制送达。指在报纸或其它载体上刊登公告,经过一定期限即产生送达效果的送达方式。
审判实践中,对公告离婚的案件在公告送达时,可采取在报纸上刊登送达公告的同时,在原告及被告直系亲属的居住地及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等公众聚集地的公告栏张贴公告。
《民事诉讼法》第62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般当事人一方接到了法院传票,基本上都会到庭的,不然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可能会作出对拒不到庭一方不利的判决。为了使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当事人自然不会缺席自找麻烦。
收到离婚诉讼传票,应该怎么做呢
有些夫妻在离婚前可能会吵得天翻地覆,但有些夫妻离婚却毫无征兆,
明明觉得两个人好好的,却某天突然就收到法院寄来的离婚传票了。
接到传票,一时心慌和受打击是很正常的,
但我们首先要做的是让自己先冷静下来,做好应对的准备。
在离婚案件里面,原告和被告的地位是一样的,不会因为谁先起诉就更为有利,区别可能就在于对方已经做好了离婚准备,而你还没有。那么,
收到传票后,我们应该怎样应对才不至于太被动呢?
首先,正常签收材料。因为按照法院的程序规定,
接到传票之后会有15天的举证期限
,你如果有证据要提交,就要在这段时间内提出申请,补充和调取证据。
不用太过纠结对方起诉状里面写了什么
,有些人离婚的时候会“恶人先告状”,竭尽所能地诋毁另一方。我们只需要记住,只要没有证据证明的,都不能认定真实性,法官也不会轻易采信的。
也没有必要拒收法院的传票
,因为你本人拒收,法院也会认定传票已经送达给你了,如果到期不去开庭,是对你自己不利的。
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
对程序不清楚,可以跟办案的法官联系
,但也仅限于程序上的问题,如果是实体的问题,比如搜集哪些证据这些,法官是不会告诉你的,
你可以咨询法院里值班的法援律师,有条件的话可以委托一个律师帮你办理。
如果你打算跟对方离婚,有财产分割的话,需要提交证据证明财产的存在。
比如房产地址、车牌号、银行卡号、对方购买的股票、基金、债权的账号等信息。
如果财产繁多,查证起来需要费一定的时间,
可以先不同意离婚
,因为第一次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双方又不存在法定应当判离的情形,法院一般不会判离。原告只能在判决生效一年后才能再次起诉离婚。
如果要争夺孩子抚养权的话,
就要尽量搜集能够证明自己对孩子的教育和成长各方面更为有利。
比如工资、学历、孩子一直以来的生活环境等。
千万别因为害怕逃避而不去应诉,要知道,
即使你不去开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的
,反而自己失去了发表意见和主张权益的机会。如果担心自己没办法应对,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
如果因为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出庭,可以跟法官申请变更开庭时间。
起诉离婚开庭时对方不出庭会怎么样
起诉离婚开庭时对方不出庭可能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对方没有收到法院传票,或是拒绝签收法院的开庭传票。此时法官要核查送达回执,重新送达,或采取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的形式送达。
第二种情况:对方收到了法院传票,拒绝出庭应诉,此时法院可以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缺席判决。记住是缺席判决,不一定会判决离婚,这取决于你提交的证据是否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留置送达: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诉讼中的被告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并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采用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是指除受送达人被宣告失踪、被申请宣告失踪外,送达人员按照原告提供的受送达人的地址通过直接送达等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时,由受送达人住所地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证实,或以其他适当的方式证实,其已处于下落不明的状态。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公告送达诉讼文书范围有: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传票、判决书和裁定书。
缺席判决: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为此,在离婚诉讼时,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或公告送达,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完全可以缺席判决。只是在离婚案件中,缺席判决很难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法院一般会对是否判决离婚的问题保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