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要求离婚怎么办

被起诉离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呢

钟涛律师解答,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一般会经历如下程序:

一、离婚诉前调解。

一方起诉法院离婚之后,另一方会接受到法官的通知,有的通知是电话通知,有的是书面通知,因为离婚案件要先进行调解,所以很多法院都是电话通知的。

法院会约谈夫妻双方来法院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法院再安排开庭。

当然调解也是有期限的,一般应在30日内完成。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诉调对接中心负责人审核后,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二、离婚开庭。

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

首先应当在调解后的7日内立案,然后再立案后的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和证据送达给被告,被告应该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如果不提交答辩状,也不会影响开庭时间。

法院会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的具体身份信息,律师代理信息,然后宣布法庭纪律,不准录音录像。然后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之后,开始法庭辩论,双方以此发言,双方互相辩论。钟涛律师再次提醒,法院有法院的纪律,不是双方吵架的地方,否则会招来法官的训斥,心里会不舒服的。

当然有的法院开庭程序会简化,进行速裁庭。所谓速裁庭是指在调解不成后立即开庭。不需要等待。在同一件办公室简易开庭,这个情况适用于第一次起诉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

三、法院判决。

等候法院判决,签收判决书。(如调解时达成调解协议,则不用判决,直接签收调解书、等待判决书生效。如不服判决书,则准备上诉。(在实践中,离婚案件一般不上诉,因为上诉也基本是维持原判。)

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这些都是法院的一般程序,也是每个律师或者普通百姓自己可以从网上可以查看的信息。但是每个案子有自己的特别情况,就拿本案来说。夫妻二人婚后基本没有什么夫妻共同财产,要么选择离婚,要么分割财产。其实这里边很有学问的。

1、是否要去法院出庭应诉,这个问题就有不同的后果,如果接受传票,出庭应诉,阿么妻子就要回到老公所在地的法院,因为她离开那不满1年,所以当地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她在娘家居住满1年,那么老公就必须到娘家所在地法院起诉,这样就是主场作战,情况会不一样的。

2、但是如果不出庭应诉,那么对方也可以按照撤诉来处理,这样也会加快第一次诉讼的时间,6个月后起诉就很快会来到。这样在娘家还不足1年会麻烦了。

3、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因为他们夫妻之间本来就iu没有什么共同财产,车辆和工资都是有据可查的,问题不大。

4、是否需要调取外遇出轨的证据。从成本和作用来说,这个案子更不没有必要花费力气去调取婚外情证据,因为可以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太多,没有多大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民诉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起诉离婚怎么能一次成功

谢邀。

第一次起诉离婚想成功很难,但也并非完全不可能。第一次起诉便成功离婚的案例有以下几种可能:

一,被告庭审时同意离婚了。

这种情况经常发生在诉讼之前双方已经闹到足够的火候,不想继续闹下去了,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了,离婚是唯一的结果,但就孩子或财产的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期待法院公正的判决。这种案件往往第一次起诉就能成功。

二,谈判离婚。

离婚谈判,一定要全面谋划,一是要有方案,二是要有策略。想改变一个人对婚姻的态度很难,在短时间之内改变更难。一般而言,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看法改变,一般不会因为你现在为了闹离婚而改变,因为他知道你是有目的的。如果他仍然对你有感情,他可能一会在离婚的事上迁就你。

从作者代理10多年离婚案件来看,对方不同意离婚,有三种类型:

1、是想和好。这个选项也有两种人:其一,认为夫妻之间还有感情,坚守婚姻,不肯放弃;其二,虽也认为没有感情,但为了孩子,为了父母,为了面子,为了对将来生活的担忧等等,想继续苟且维持这个婚姻;

2、有条件的可以离婚。其目的不是不能离婚,而且你想离婚就必须满足他的条件;

3、就是要拖死你。此种人什么都不在乎,心中有恨,一定要拖死你。这种人思想上一般极端,这也是离婚最难的一种。

谈判离婚能够成功的关键在于:

1,对方感受到了你离婚的决心;

2,你提供了比法院判决更有利于对方的方案。

三,你提供了法律规定的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一般有以下几种:

1、夫妻一方有重婚行为;

2、夫妻一方有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3、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4、夫妻一方有赌博、吸毒等行为,且恶习屡教不改;

5、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事实;

6、夫妻一方被法院宣告失踪;

7、夫妻双方具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行为。

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在起诉时该准备上述事实的证明材料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只有这样,法院才会依法支持你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

希望上述回答能够帮助你。

原告起诉离婚后又撤诉,被告也要求离婚的该怎么办

最近,本律师在海淀区法院东升法庭处理了一起离婚官司。我的当事人刘先生(化名)是被告,他的妻子于今年1月份

起诉离婚

。原本刘先生是同意离婚的,本律师也打算在诉讼过程中为刘先生多争取些财产,鉴于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基本都掌握在对方手中,而且数额巨大,于是本

离婚律师

在开庭前向法院提交了一份调查对方财产的申请,请求法院对原告名下的存款、股票、基金等进行查询并作为离婚财产进行分割。法官接到申请后便让刘先生的妻子按照申请书中的账号将财产明细打印出来。眼见自己手中的财产不保,刘先生的妻子索性向法院申请撤诉。就这样,该案在开庭前便以原告撤诉而结束了。

很明显,刘先生的妻子并非不想离婚,只是顾及自己手中的财产在离婚时会被刘先生分走而不敢离。根据本婚姻律师的经验判断,对方肯定会在撤诉后对这些财产进行处理,然后再次起诉。于是建议刘先生作为原告马上起诉对方离婚。然而刘先生却不明白一件事:妻子起诉自己,自己虽是被告但也同意离婚,凭什么对方想撤诉就撤诉,难道自己同意离婚也不能作为反诉要求法院继续审理吗?刘先生的想法当然是不对的,理由是:起诉离婚案件的被告是不能提起反诉的。被告在离婚案件中提出的相关要求均应并入本诉一起审理,且被告同意离婚的表示应视为接受了原告离婚诉请,而非单独的要求。由此可见,被告即使同意离婚也不能阻止原告提出撤诉。被告如果希望尽早得到

离婚判决书

,只能向法院另行提起

离婚诉讼

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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