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起诉要求降低抚养费

抚养费每月要一千五,我工资一月才三千多,想降低抚养费,怎么办

要看本来1500的抚养费是怎么得来的,以及是否有可以降低抚养费的事情发生。

1、如果是你们双方协议抚养费1500,当时你的工资也只有3000。也没什么其他特殊事情发生的,那么一般法院是不会支持调低的。原因很简单,你们双方都是成年人,当时答应的现在没道理让你反悔,再说抚养费的约定并不一定是孤立的,可能是和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权打包在一起得出的结果。所以,没有特殊情况,法院不会允许降低抚养费。

2、但如果真的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还是可以去试一试的。比如:

(1)支付方收入明显减少,并且无法通过努力恢复的

虽然抚养费是以孩子够不够用为标准,但要是支付方在付完抚养费后,剩的钱都不够他自己正常生活了,同时也没有其他财产的。那么法院也会依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到底要不要减少抚养费。

一般主要是看这种情况属于会持续下去的,还是说通过努力可以摆脱的。如果收入减少甚至失业是因为整个行业的衰败,支付方的职业技能也已经属于被社会淘汰的类型,那么可以视为无法恢复的情况。法院会酌情支持调低抚养费。但如果只是因为换工作的原因,失业了一段时间,并且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那么法院是不会支持减少抚养费的。

(2)支付方患病,需长期治疗的

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也没有经济来源的。这种情况其实和上一种情况类似,其实都属于支付方没钱了。如果另一方是有能力负担孩子日常开销的,那么在有证据可以证明的前提下,法院一般也会支持减少抚养费的请求。

(3)支付方因为犯罪被关进了监狱

这种情况下,工作肯定是没了,收入也没了。那么这段时间内的抚养费,可以酌情调低,并允许推迟到出狱后再支付。但如果支付方名下有其他财产的,那么孩子也可以选择起诉,并向法院申请执行其名下财产,用来抵扣应该支付的抚养费。

(4)支付方再婚,并养育孩子的

这种情况下,支付方的生活成本大幅增加。同时,考虑到新生育的孩子也需要抚养。那么在综合考虑支付方的收入后,会酌情减少抚养费的金额。

简单来说,抚养费是否能够减少,就是看支付方是不是真的没钱了。如果支付完抚养费,剩下的钱真的没办法生活了,那么法院一般会酌情支持减少抚养费的请求。反之,则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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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抚养费,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增加或减少

夫妻双方离婚,抚养权确定以后,抚养费是一个绕不开的问题。上期我分析过了法院会依据哪些因素来决定孩子的抚养费。

本期我就继续来和你聊聊。在抚养费金额确定的情况下,关于抚养费的支付,法律是怎样规定的。以及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增加或减少抚养费。

1、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法律并没有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进行明确的规定。

实际中一般默认按月支付,一次性支付的情况较为少见。

其中原因也很简单。

首先,抚养费一般需要支付到孩子成年为止,即使每个月的金额不高,但累积起来也是挺大的一笔费用,一次性支付从客观经济条件上来说,可能无法实现。

其次,抚养费是孩子生活教育的费用,万一成年前孩子发生意外不幸去世,那么抚养费的支付基础也就不存在了,如果提前一次性支付了,那么还会存在费用的返还问题。

再者,一次性支付也会存在直接抚养方将这笔钱挥霍一空的可能性,如果其后直接抚养方的收入无法维持孩子正常生活的,那么另一方仍有义务需要再次支付抚养费来维持孩子的正常生活。而挥霍的费用只能通过诉讼要求抚养方进行赔偿了。

最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消费水平在十几年的这样一个跨度上,肯定会有较大的改变。法律也赋予了在这种情况下增加抚养费的权利。但如果抚养费是一次性支付的,那么有可能会被认为提前放弃了增加抚养费的权利,不利于将来的权益保障。

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院还是会支持一次性支付的。比如双方都同意一次性支付的,那么法院当然也会认可。又或是客观情况比较特殊,比如一方定居在国外,国内也没有财产。抚养费的支付较为不便,或者后续可能存在难以执行的问题。同时支付方也具备一次性支付的经济条件。那么这种情况下,法院也可能会判决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2、抚养费的支付期限

法律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期限,一般至孩子18周岁为止。但也存在四种特殊情况:

第一,满16岁,并且自己的收入可以维持当地正常生活的

抚养费的目的是帮助孩子正常生活,如果孩子已经独立,那么父母可以不再继续支付抚养费。常见的有孩子在外打工,并且收入足够其在当地生活的。

第二,满18岁,但孩子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这种情况下,子女虽然成年了,但无法靠自己的收入来维持正常生活。常见的是患病、残疾等情形。这种情况下,父母是有义务继续抚养子女的。

第三,满18岁,但尚在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的

关于这点,实际中较为常见的有孩子高中复读的情况。

第四,双方有书面的协议约定

这个在实际中是最常见的。许多协议离婚的夫妻,会在离婚协议中把抚养费约定为:支付到孩子大学毕业或是年满22周岁为止。这个一般来说是有效的。但如果在这个约定的时间之前,孩子已经可以独立生活了,比如最后并没有读大学,并且已经开始工作了。那么部分法院也会认为从孩子独立生活开始,父母便无需支付抚养费了。

这边还要提醒一下,孩子如果已经满18周岁,父母双方也没有约定过的。那么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

3、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即便双方有过明确的书面约定,或者抚养费直接是由法院判决的。在某些情况下,法律仍允许进行增加抚养费。

第一,当地的生活消费水平大幅提高了

如果因为当地生活消费水平大幅提高,原来约定或判决的抚养费已经不足以维持日常生活了。这个很好理解,你可以想一想,10年前的物价明显要比现在低上许多吧。所以,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支持调高抚养费的金额,具体金额会参考目前当地的人均消费支出。

第二,子女因患病、就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抚养费的

这条很好理解,抚养费判定的标准就是以孩子的实际需要为基础。如果孩子因为患病需要长期治疗,或是因为成长的原因学费和生活开销都增加了,那么也可以主张增加抚养费。但这些都需要抚养方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并且,在没有经过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孩子民办学校的学费以及大额的课外补习费用,一般是不会作为考虑因素的。

第三,直接抚养的那一方经济状况变差

上一篇文章中我也提到过,从法律的定义来说,抚养费由父母双方共同支出,抚养方实际上也需要支付抚养费,所以如果直接抚养的那一方经济状况突然变差了,并且在可预见的一段时间内无法恢复的,而另一方又有经济条件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也可能会支持增加抚养费的请求。

最后还有一点需要提醒一下的,如果只是付抚养费的那一方收入增加了,但并不存在前面所说的那些情况的。那么一般来说,法院是不会支持增加抚养费的请求的。

简单来说,抚养费是否能够增加,就是看孩子够不够用。

如果在正常情况下,抚养费不够孩子用了,那么法院一般会支持增加的请求。反之,则一般不会支持。

4、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减少抚养费

能增加那么必然也能减少,当存在以下几种情形时,支付抚养费的那一方也有权要求减少抚养费。

第一,支付方收入明显减少,并且无法通过努力恢复的

虽然抚养费的标准以孩子的实际需求为基础,但支付方的收入决定了抚养费的上限。所以,如果在支付完抚养费后所剩的钱不够正常生活开销的情况下,支付方也没有其他财产的。那么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来判断,这种情况是会持续下去的,还是通过努力可以恢复的。

如果收入减少甚至失业是因为整个行业的衰败,支付方的职业技能也已经属于被社会淘汰的类型,那么可以视为无法恢复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酌情支持调低原抚养费的标准。但如果只是说,因为换工作的原因,失业了一段时间,并且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那么法院是不会支持调低请求的。

第二,支付方患病,需长期治疗的,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也没有经济来源的

这种情况其实和上一种情况类似,都属于支付方没有钱来支撑原来的抚养费了。如果另一方又有能力负担孩子日常开销的,那么在有证据可以证明的前提下,法院一般也会支持调低请求。

第三,支付方因为犯罪被关押了

这种情况下,支付方没有了收入,在客观上丧失了继续支付抚养费的可能性。所以,这段时间内的抚养费,可以酌情调低,并允许推迟至出狱后支付。

但如果支付方名下有其他财产的,那么未成年子女也可以选择起诉,并向法院申请执行支付方名下的财产,用来抵扣应该支付的抚养费。

简单来说,抚养费是否能够减少,就是看支付方是不是真的没钱了。

如果支付完抚养费,剩下的钱真的没办法生活了,那么法院一般会酌情支持减少抚养费的请求。反之,则不会支持。

本期为你分析了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以及在出现哪些情形时,可以要求增加或减少抚养费。

关于本期内容,如果你有进一步的问题,可以在评论区留言或是私信我,我尽量回答。要是觉得对你有帮助的,还请收藏、关注、点赞多多支持。

下期我将继续抚养费这个话题,来谈一谈如果一方应该支付,但实际并没有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下,孩子和抚养方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以及在孩子成年后,是否仍有权追偿未成年时没有得到的那部分抚养费。欢迎继续关注。

往期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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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抚养费可以降低

抚养费是作为父母对孩子应尽的义务,即使是离婚过后,也不能不承担抚养费。有些父母会觉得自己给的抚养费过高,在家庭突发重创的情况下,怎么降低孩子的抚养费呢?需要满足什么条件?顶律网小编为您解答。

要求减免抚养费的情形子女在特殊情况下可要求父母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相对地,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特定情形下也可要求减少甚至免除支付抚养费用。

1、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以上三种就是顶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你可以参考自己是否符合,再行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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