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起诉离婚不判
人民法院是否判决离婚,是需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破裂来确定的。如果人民法院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感情破裂的,是应当判决离婚的,否则是需要驳回诉讼请求的。那么,什么情况下起诉离婚不判?随
成都离婚律师
来了解一下。
哪些情况法院一般不判离婚
1、夫妻感情未破裂。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女方怀孕时可以离婚吗
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是根据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的妇女特殊保护,是对男方提出离婚的一项限制的规定。
所以女方怀孕,男方提出离婚是不可以的。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提离婚并非绝对不允许,如果女方有重大错误,或因婚后与人**怀孕,或者分娩期间与人乱搞两性关系等,人民法院查明属实,可以受理该离婚案。
我们知道通常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那么法官最后都是会作出离婚判决的。当然实践中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比较多,有重婚、恶习等等。而法官在判决之前,往往还会进行离婚调解。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一律不能起诉离婚吗
最近,本律师帮助男方在昌平区法院起诉正在怀孕妻子的离婚案件。案情大致是:蔡先生(化名,原告)的妻子刘女士(化名)与单位男同事有染,而蔡先生一直不知情。2014年4月,蔡先生出差2个月后回来却得知妻子怀孕并发现了实情,而妻子刘女士也承认所怀孩子与蔡先生无关,于是蔡先生打算起诉离婚。委托本律师后,蔡先生看到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起诉。这让蔡先生十分困惑:妻子与他人通奸并怀孕,自己凭什么不能
起诉离婚
其实,蔡先生对能否
离婚立案
的担心是不必要的。因为我国
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同时规定,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而所谓“确有必要”的情形一般包括:男方有正当或紧迫理由、女方有重大过错。比如女方怀孕是与第三者通奸所致,或者男方人身安全收到女方威胁等。因此,蔡先生完全可以现在就向法院起诉离婚。
于是,在本
离婚律师
的陪同下,蔡先生向法院递交了离婚起诉书,与上述情况的证据,法院经审查后认为蔡先生的起诉符合法律的规定,蔡先生的起诉得以顺利立案。
女方怀孕离婚孩子归谁
我国婚姻法对妇女的权益实行特别保护,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对女方没有限制。也就是说女方在怀孕期间,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那么这种情况下,女方怀孕离婚孩子归谁?重庆盈兴律所小编将在下文中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欢迎阅读了解。
一、女方怀孕离婚孩子归谁
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
胎儿出世后的抚养问题依照《婚姻法》关于离婚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女方怀孕离婚孩子归谁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的子女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二、女方怀孕了要离婚怎么离
如果您是女方的话,您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选择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男女双方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然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协议离婚不成,您可以选择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诉请法官判决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1、申请。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就重庆盈兴律所小编带来的,关于“女方怀孕离婚孩子归谁”的介绍。综上所述,女方怀孕阶段男方不可以提离婚,当然女方执意离婚的,可以提出,协商不成的走法律程序,由法院判决。小孩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小孩的成长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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