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的程序

女方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起诉前需要准备的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证明。

起诉离婚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离婚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更多婚姻家事法律问题可关注,私信咨询。

女方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

现代中国的社会,大家的观念越来越开放了,夫妻之间的感情如果出现问题,不会像以前那样碍于社会和家庭各种各样的压力,为了彼此之间的孩子隐忍的生活下去。现在夫妻之间的离婚率越来越高,互相都需要追求新的生活,那么民法典中女方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样的呢?下面由重庆盈兴律所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民法典女方起诉

离婚程序怎么走

(一)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2、户口本;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4、结婚证。

(二)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三)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四)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五)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2、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3、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六)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协议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

离婚诉讼程序

挺多,而且每一个离婚案件到庭后法院也不会立马就开始审理,所以,一般来说,诉讼离婚都比较耗时、耗力。大家还是要珍惜眼前的感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重庆盈兴律所进行法律咨询。

文章来源:重庆盈兴律所(

http://

cqyingxing.com

一方“躲着”不出现,如何说服法院判离婚实务技巧大放送

在我国,诉讼离婚本来就是一大老难题,没有法定理由,首次起诉离婚都要被驳回。

如果一方“躲着”不出现,不接法院电话,不接收诉讼材料,想让法院判决离婚更是难上加难。

恰好,近期又有一起这样的离婚案,法院大胆判决离婚了。

趁热打铁,赶紧给大家总结几个促使法院判决离婚的实务技巧。

一、缺席判决离婚的条件

判决离婚的理由有很多种,我把它们分法定离婚事由和酌定离婚事由。

法定离婚事由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

出现这五种情况,法院无论如何都要判离婚的。

酌定离婚事由有很多,基本都规定在93年的司法解释里,潜规则就是第二次起诉离婚会判离。反正要判离婚,总能找到理由的。

为什么要提这个?

因为离婚诉讼很特别,几乎所有案件都可以申请再审,只有个别几个类型的案件不能再审,离婚案件就是其中一个。

也就是说,一旦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判决生效后,谁也不能申请法院再审,要求法院改判不准予离婚或恢复婚姻关系,即使存在严重事实认定错误或贪赃枉法。

所以,一旦有人躲着不出现,法院不敢轻易判离婚。

就拿近期缺席判离婚的案件来说,当初是女方起诉离婚,开庭时被发现转移财产,休庭后第5天就撤诉。我们代理男方接着起诉离婚,女方躲着不出现。开庭结束时,法官还嘀咕着可能不敢判离婚,怕对方来闹访。我说,对方上次已表明感情破裂,是转移财产东窗事发才撤诉的。法官说,关键人家的撤诉了,或许人家想挽回感情呢?

这是法官普遍的心态,只要让他酌情判离婚的,他都不敢判,生怕摊上事。

真正触动法官敢判离婚是因为有充分的证据证实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只有法定情形,法官才不怕担责。

因此,首次起诉离婚有没有法定理由,决定法官敢不敢判离婚。

如果没有法定理由,即使第二次起诉离婚,法官也未必敢判。

二、没有法定理由怎么办?

没有法定理由怎么办?这个问题确实很蛋疼。

但可以创造法定理由,或创造接近法定离婚事由的理由。

重婚、同居、家暴、吸毒、虐待、遗弃,这些理由都不用想,不可能主动揽上这些事。

唯一可以考虑的就是分居两年和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需要对方下落不明满两年,而且还要先有一个宣告失踪的诉讼程序,公告期要3个月。

如果不是一开始就真的失踪,没有报案寻人,不可能再走这样的程序。而且大部分下落不明的离婚案,不是真的下落不明,而是对方躲着不出现。

因此,只有分居两年是可以真正主动创造出来的。

比如,可以在起诉前就搬到外面住。

很多人在第一次起诉时不注意,在诉状中或法庭调查时没有讲到感情不和的分居时间。可能分居的时间才1-3个月,大家不以为然。正因为大家不以为然,如一方提出这个事实,对方一般不会否认。这个经双方确认的事实,在下次离婚时就发挥作用了。

近期办理的案件,就是双方在法庭中承认分居时间,我们才得以在后续的离婚案中证实双方已分居两年。

从第一次起诉时就开始分居,经过第一次诉状公告和第二次判决公告共4个月,再加上普通程序6个月,第一次离婚就经历10-12个月了。再过6个月起诉离婚,又经历2个月公告,6个月的审限,怎么也凑够分居两年了。

如果一开始不这么做,后续对方继续躲着不出现,这个婚可能会离不掉。

三、特别技巧

1.不提财产分割

缺席判决离婚的案件,一般不要提财产分割,只提离婚和孩子抚养两个诉求。

这是经过无数次诉讼得出的经验,很多时候法官想判离婚,也会要求你撤回财产分割的诉求。

这是因为一方不出现,双方的财产状况究竟是怎样的,难以查明。一方已经“被”离婚了,最后财产也被侵吞,法院很容易摊上事。

2.庭审时重点突出法定离婚事由

我们千万别以为对方不出庭,你主张什么事实,法官都会认可。

一般而言,法官会对双方的感情状况细节问得更仔细,用以判断当事人是否撒谎。如果当事人毫无准备,对生活、感情细节支支吾吾,法官可能会认为这个当事人隐瞒着不少事情,尤其是不是他本身是过错方。

而作为律师,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提供能证明符合法定离婚情形的证据,并在庭审中引起法官对该事实的重视。否则,开完庭后法官先入为主认为不能判离婚,连书面代理词和证据都不仔细看。

3.庭后要提交理据充分的书面意见

在我看来,庭后书面意见相当重要,主要作用有两个:

第一,运用证明充分论述符合离婚的法定事由。

第二,打消法官非法律因素的疑虑。

为了引起法官重视书面意见,可以在庭审发表观点时就先口头这样表达:

为了不占用法庭宝贵的时间,在法庭上针对是否感情破裂的问题简要发表X点意见,庭后提交详细的书面意见。

......

庭后为了代理词能否引起法官重视,标题也十分重要。

关于张某与李某离婚纠纷案因李某多次赌博被处罚符合离婚法定条件的代理词

关于陈某与冯某离婚纠纷案因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应判决准予离婚的代理词

这样法官看到标题,就知道我们要表达什么,跟判不判离婚是否有重大关系。既然标题都提到符合法定条件了,法官一般都会看内容,只要内容不是扯淡的,就会认真看完。

内容方面,首先要运用证据证明符合法定离婚事由,其次还要强调这是一定要判离婚的情形,法院要排除非法律因素的干扰,敢于判离婚,若不判离婚,会对原告造成何种影响,最好能提供相应的案例共法官参考,毕竟不是每一个法官都试过对这类案件判离婚,要让他心里有底。

总而言之,缺席判决离婚需要有法定离婚事由方能有保证,且不要提财产分割诉求,需要通过一定的技巧排除法官内心的疑虑。

以下是我们代理词节选的内容,供大家意会,不能言传。(ps:这个代理词所描述的事实和论证表述,几乎复制在判决书所查明的事实里了。代理词所涉及的人名、时间、地方和情节均已改编)

本文首发于离婚大师

(lihundashivip),一个说人话、有深度的原创婚姻法律+情感公众号,转载请联系授权。作者简介:吴杰臻律师,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暨高级合伙人,离婚大师公号创办人,著名家事律师,广东电视台、广州电视台法制栏目嘉宾,法律评论常载于各种纸媒、官媒。

阅读更多

推荐阅读

  •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 离婚诉讼费用
  • 郑**诉倪**离婚纠纷案
  • 深圳夫妻分居两年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分居两年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 夫妻分居之后的财产分割该如何进行公证,夫妻在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如何分割
  • 分居期间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规定,夫妻分居财产分割规定
  • 分居两年自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 分居两年夫妻主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啊,分居2年自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 离婚未分割的财产属于自动放弃吗法律,离婚未分割的财产属于自动放弃吗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