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关系紧张。法院会决定和她离婚吗?
一般来说,离婚不会仅仅基于这个理由。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关系是否真的已经破裂”
《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1.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5、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形
[事件历史]
魏和结婚生子后,就不再去外地工作照顾孩子了。相反,他们在附近找到了一份工作。他们三个都住在魏父母家,和老人住在一起。年初的时候,魏和关系很好。慢慢地,吴某总是跟上他周围的人。回家后,他责骂魏找不到钱,出去打工挣钱养家。因此,双方经常吵架。每次有激烈的争吵,吴某都会要求离婚,收拾行李回家。直到牟伟来道歉,她才回家。平时在家,吴某也不做很多家务。大部分家务都是婆婆做的,大部分孩子都是婆婆带的。因此,她的婆婆对吴某不满意。她有时会说几句吴的话,但吴总是跟婆婆顶嘴,跟婆婆吵架。婆媳关系非常紧张。
2012年底,吴某和婆婆吵架,甚至虐待她。魏看不见,拦住。从长远来看,这对夫妇又开始吵架了。争吵后,吴某像往常一样离家出走。魏很生气虐待老人,所以他决定不去找她生气。延期持续了一个月。吴某没有回来,也没有打电话。当牟伟去吴某的娘家找她时,她得知她已经在娘家住了一个星期就离开了。她的家人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第二年,牟伟经常去吴某的娘家找她,但是没有消息。两人的亲戚朋友也到处打听,但都找不到她。
今年4月,魏再也受不了了,他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于法院找不到吴某本人,它向法院送达了法律文件,如应诉通知书和传票。通知到期后,吴某无正当理由未出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审判。
审理此案后,法院认为,魏和婚后经常为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自从上次和魏吵架后离开家已经快两年了。在此期间,从未与魏联系,未能履行夫妻义务,也未能承担母亲的责任。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了。因此,法院决定批准两人离婚。
[法律解释]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关系是否真的已经破裂”
《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1.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5、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