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离婚家暴会不会判刑

家暴 起诉离婚 大概需要多久能判离

如果“家暴”事实认定成立,那么第一次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之一,但如果法院认为“还有调解和好的可能”仍可以判决不准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是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关于法院判决离婚条件的规定包括了两层意思:一是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许离婚;二是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没有完全破裂,虽然调解无效,也不应准许离婚。这里的“调解无效”,不是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因此也就不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是否要做出离婚判决,其标准只能看夫妻感情是否已“确已破裂”。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标准,那么,怎样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呢?对此,《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第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第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第四,因为感情不和,分居2年以上的。

第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综上分析,

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离婚,最长时间一般不会超过六个月;如果第一次不判决离婚,那么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仍是“夫妻感情破裂”,何时破裂何时判离,多久能离婚就很难说了。

律师一般都是结合具体案情提供法律分析,你的案情没有详细叙述所以也不能有针对性的分析。需要的话可以电话咨询。

希望上述回答可以帮助你。

家庭暴力如何起诉离婚,家暴离婚可要求赔偿吗

婚姻生活中家庭暴力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大隐患,很多女性面对男方的暴力行为一忍再忍给自己的身心造成很大的伤害。面对家庭暴力我们有权利说“NO”,法律上也出台了很对反家暴法,经常遭遇家暴我们该如何起诉离婚,能获得哪些赔偿、又该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

一、法律上对家庭暴力如何认定

哪些行为家庭暴力

家暴是对家庭成员权利的侵害,包括精神上的伤害、身体上的伤害、性方面的伤害和经济方面的伤害等。家庭暴力的范畴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

办案过程中法官就要对家暴进行判断,如果法官判断不了,也有引入专家证人这样的机制,可以请专家来判断是不是暴力。法官也会借助于其他的技术手段,例如请法医鉴定验伤。

同居暴力受保护

恋爱、同居关系中的暴力,与婚内暴力有着相似之处,都是隐蔽性高、公权力不容易察觉。同居之后分手的情侣、离异夫妻,这些关系都包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未婚同居关系在现实生活中较为常见,为保护这部分人群的权利,反家暴法附则中还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这意味着有同居关系的人之间发生的暴力也被纳入家庭暴力,受法律约束。

二、家庭暴力怎么起诉离婚

第一,写离婚起诉状

(一)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二)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

3、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

(三)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

(四)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离婚起诉状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到法院起诉的,法院会做记录,需起诉人签字或盖章。

第二,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这里所讲的证据主要是指,家庭暴力证据、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2份,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诉,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立案庭审查是否受理该离婚案件,并交纳诉讼费用,回家等通知。

第五,法院受理了该离婚案件后,将在法定的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第六,离婚调解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所以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离婚调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组织调解也可能是在开庭时首先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

调解成功的,发民事调解书。如果不同意离婚或者调解不成功的将继续开庭。

第七,开庭时,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对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做出判决。这时,法院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决不予离婚。一般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又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离婚。

三、家庭暴力离婚怎么赔偿

遭受家庭暴力一方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由于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案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一方进行家庭暴力离婚赔偿。

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在家庭暴力情形下。这里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别人无从得知,从而精神损害不可能精确计算,只能委之于法官凭借司法经验,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节、常理、医学鉴定等因素予以判断。下面是司法实践中运用的一些原则:

(一)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家庭暴力离婚赔偿请求的,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

(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没有提出家庭暴力离婚赔偿,在二审时提出来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家庭暴力离婚赔偿问题单独提起诉讼。

俗话说家暴有一次就有一万次,在婚姻无法延续情况下面对家庭暴力我们绝不姑息,作为弱势群体学会善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在离婚案件中家庭暴力可作为判决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离婚条件,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提交法院请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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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离婚一般法院会怎么判

家暴的婚姻不需要苦苦维系,都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因此,家暴一旦出现,就需要果断离婚,这样的婚姻继续持续下去,后果可能是你想象不到的。但是一般遭遇家暴,法院会怎么判?

这要看具体的离婚案件是否符合,法院衡量离婚条件的唯一标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我国《婚姻法》第32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婚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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