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后借款算共同负债吗

夫妻离婚后,个人债务还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谢邀。

共同债务始终是共同债务,个人债务始终是个人债务。债务的性质不会因为结婚或离婚而自动发生改变。

依照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个人债务由举债人个人承担。夫妻之间在离婚时的债务约定只能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如何判断夫妻一方名下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共同债务,作者做一简单介绍:

夫妻共同债务

:一般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举证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除外。

2018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后以个人名义,并最终有个人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三种:

离婚当天借款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终于有答案了

夫妻一方恰好在离婚当天以个人名义向他人打下借条,这笔借款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呢?最近,重庆渝中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到底是什么结果,一起来看一看。

事情是这样的:

法院审理认为,候某与刘某形成了合法的借贷关系,刘某逾期未还款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但针对2013年10月8日的这笔借款,就有点争议了,因为借款时间与解除婚姻关系的时间为同一天,且李某和侯某都无法证明借款与解除婚姻关系的先后顺序。

但李某表示对这笔借款并不知情,侯某也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这笔借款发生在李某与刘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并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在刘某与李某的《申请离婚协议书》上,也没有债权债务分配情况的相关记载,所以法院认定这笔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信之源律师事务所闫小芹律师表示:最新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解释显著地提高了债权人的举证责任,缓解了夫妻一方在不知情、未受益的情况下“被负债“的风险。

而像此类夫妻一方私下向他人借钱,并没有告诉另一方的情况,是如何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呢?

举例说明:

闫小芹律师明确表示: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

《婚姻法》第41条规定: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有两个判断标准:

所以哪怕第一个案子是在离婚当天向别人借的钱,由于另一方不知情,也没有共同受益,因此,这样的情况都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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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欠的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本是同甘共苦,相互相依,共同承受生活的压力,但最近时常发生夫妻离婚“被负债”问题而被社会热议,下面由催天下小编为大家爱详细介绍:

离婚欠的外债怎么办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因此,如果属于第17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否则,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单方的个人债务

如果只是单方的个人债务,那么离婚后这笔债务应仍由其个人来偿还。但是,这种情况有着明确的限制条件:

1、债务必须是原夫妻一方个人所欠的债务,其配偶及子女都不知道、不同意,更没有一起去借债。

2、接到的款项,都是为其个人目的的私人所用,而不是家庭开支。

3、即使是个人独用,也要有足够的证据支撑。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该根据原夫妻二人的约定由一方或双方共同偿还

1、如果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没有作出约定,则债务由两人共同承担。

2、如果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进行了约定,则有约定方进行偿还。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男女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是否对债务进行了约定,债权人都有权利向任何一方主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同时向原夫妻双方主张权利。即使债权人仅向一方主张权利,此方就共同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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