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起诉离婚

深圳法院的离婚程序是什么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

2、定期开庭。

法庭审理后,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判决。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4、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

5、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如何看待深圳一男子起诉离婚要求全职太太还债,并夺取女儿抚养权全职妈妈被离婚时该怎么维权

全职妈妈丧偶式养娃被起诉离婚该怎么维权?

粗略看了一个新闻报道,其中

一个惯常用的”第一次坚持不离婚“的策略反倒需要引发反思!

一、诉讼中不同意离婚,最终能获得好的效果吗?

”拖“是离婚案件中”被告“常用的方式,以此作为要求多给予经济补偿的一种”策略“;客观上,又有多少真是想挽回婚姻的”不同意离婚呢“?第一次被驳回离婚起诉,或常见的撤回起诉,有多少六个月至一年内再次起诉离婚或已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的?这个数据估计可能不一定理想。

那在实践中,被告的拖延策略有好的效果吗?可能真不好说。有的或许在财产分割上有了稍许的满足;有的估计也更加失望。但显然,第一次起诉后的一年多都不大好过;同时,该不负责任的仍然不负责任,不会因此拖延而有所反思或悔改。

二、为什么会有”拖“的策略,为何不能更加积极的应对?

当然是因为法律制度的缺失!中国的离婚制度有几项重要的制度未落实好或存在缺失:

1、离婚诉讼时期或分居期间的子女抚养费制度

这个制度是有的,《婚姻法》及《民法典》都规定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成年子女可以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但问题是,这项制度实施的效果真是让人惊愕:

裁判文书网查询的从2001年至今全国仅有25例提起婚内抚养费的案件。

相较于国外普遍存在的只要一分居就可以提出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令(childsupportorder),显然我们的司法理念及法律意识在这方面都亟待大步提升。

实践中,又有多少人知道没有离婚也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呢?关键这种程序并不属于特殊程序,也就意味着很慢;所以就有着还不如起诉离婚一起把婚姻及财产问题一起解决。

2、离婚财产申报制度

我国的家事审判制度改革也差不多是从2001年开始提议,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开始指定试点法院,至今可以感受更深刻的是有些地方的家事法庭布置变得温馨,但当事人的权益保障上客观上并没有因此而获得全面提升。离婚时的财产申报制度一直未能全面实施,仍只在个别法院试点阶段。所以,离婚中的财产隐匿、转移现象仍然普遍存在。

以上,或许是不少离婚当事人选择”拖“的原因。

三、全职妈妈该怎么维权?

”拖“显然是没有任何意义,至少在这个案件是如此。如媒体报告,这位妈妈的日常生活是靠信用卡过日子,也就意味着要不断的套现。这既是违规行为,关键也不断地产生更多的利息,无疑增加了夫妻共同债务。并且,司法实践中支持离婚前补偿抚养费的也不多,这也就使用得”拖”的这段时间增加了自己的生活成本。

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在这拖的一年能变出夫妻共同财产来吗?显然也不大现实。男方的经济条件(当然确实渣)估计也没有更多的富裕,要不然也不至于生活如此。

那怎么维权呢?在离婚案件中维权的现实基础是:需要有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案件中,男方可能隐匿了多少财产呢?

勇于面对生活,实施自救、自立是离婚案件中最重要的维权措施。

(因本案已进入庭审,个案就不作过多评价了。只是想提醒,基于现行法律制度,如果婚姻维系无望,“拖”没有意义,只会造成更大的伤害——于自己、于孩子!)

夫妻两个都在深圳,不想回老家离婚,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吗

作为在深圳工作的婚姻家事律师,我来回答下这个问题,希望能帮助到你。

由于你们夫妻两个不想在老家(即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那么你们双方可以在深圳

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离婚

此时,如果您作为原告,需要开具对方在深圳的经常居住证明(需明确显示对方已在深圳居住满一年),凭此证明即可在法院立案诉讼。如果您作为被告,对方也需要开具如上证明才可在深圳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其一,如果您双方可以对于离婚协商一致的话,建议先开具任意一方的经常居住证明,哪一方可以顺利开出,该方即可作为被告,另一方作为原告,以方便诉讼。

其二,如果您开不出对方在深圳经常居住证明的话,可以用租房合同、购房合同、房产证等可以证明对方在深圳居住已满一年的证据尝试立案。

通常来讲诉讼离婚需要准备

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起诉状

等材料。

一般来讲诉讼离婚是由法院来管辖,但是并不是每个法院都有管辖权,诉讼离婚起诉的时候,我们通常是

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即您说的深圳)的人民法院去起诉立案,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通常会组织调解,调解成功的会发放调解书;如果调解不成,则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让我们来看看《民法典》是怎样规定的:

由此可知,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一年内即终止妊娠6个月内,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诉讼的,还有一些情况,比如说法院判决不予离婚撤诉或者调解和好的案子,如果想要再次起诉离婚,需要等到6个月之后。

除了上面讲的这些手续之外,对于有特殊身份的人群,也有一些特殊的手续,比如说

现役军人、军人一方的配偶,如果想要离婚,

在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离婚是需要经过军人一方的同意的,否则通常是不予离婚。有的时候可能还需要部队的政治机关去出具相应的证明才可以办理离婚。

接下来是我的视频对离婚手续的详细科普,还没关注我的知友记得点个关注呀,毕竟码字很不易!

我是胡梦蝶,一名只做婚姻家事的女律师,深圳

家理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CCTV《律师来了》主场律师、深圳卫视《辣妈学院》特邀专家。

2012年开始从事婚姻家事法律服务,从执业的第一天起,我就只专注婚姻家事领域,处理了数百起婚姻家事纠纷案件,尤其擅长涉外婚姻、家族财富传承等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理。

婚姻不是谁的庇护所,也不能成为谁的枷锁,希望我的专业分享能帮助到有需要的你。

如果你此时也正在经历婚姻家庭中的“烦心事儿”,期待您的关注,我会让您学到更多的婚姻法律知识,有答疑也可以找我

@婚姻律师胡梦蝶

来聊聊,我会用我的专业来帮助你。

阅读更多

推荐阅读

  •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 离婚诉讼费用
  • 郑**诉倪**离婚纠纷案
  • 深圳夫妻分居两年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分居两年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 夫妻分居之后的财产分割该如何进行公证,夫妻在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如何分割
  • 分居期间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规定,夫妻分居财产分割规定
  • 分居两年自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 分居两年夫妻主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啊,分居2年自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 离婚未分割的财产属于自动放弃吗法律,离婚未分割的财产属于自动放弃吗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