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起诉 离婚

个人透支的信用卡,离婚时是否需要双方共同承担

案例简介:

小丽与小张经人介绍相识后结婚,婚后不久小丽因怀孕而停止工作。生产后小丽因为身体原因孩子从小就需要吃奶粉,生活开支增大,小两口经常因经济问题发生争吵。小丽为给孩子买奶粉、尿不湿、衣物及自身需要的生活用品,刷卡透支信用卡5万多元。长期争吵双方感情破裂,经过协商双方均同意离婚,小丽要求离婚时小张要把欠付的5万多元信用卡卡债负责清偿,但小张不同意,认为信用卡系小丽个人名下的,且透支的信用卡也用于小丽购买自身物品,卡债应由小丽个人清偿。对此笔信用卡卡债,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小丽提起诉讼要求小张承担部分卡债。

福姐说法:

本案中小张是否要对小丽名下的信用卡卡债承担清偿责任,主要看这个卡债发生的时间是否属于双方的婚姻存续期间,其次还要看卡债发生的原因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据该司法解释,婚姻存续期内虽以夫妻一方名义借款,但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支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本案中,小丽由于哺育孩子无收入来源,小张对妻子小丽本就有扶养的义务,对孩子亦有抚育的义务。小丽虽然透支的是自已名下的信用卡,但透支的卡债一是发生于婚姻期内,二是用于个人及孩子的正常生活需要,且并未超出正常的生活所需,所以透支的5万元卡债应属于双方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均有还款的义务。小丽起诉要求小张承担卡债的还款的责任,符合法律规定,但既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丽和小张均有还款义务。

任何法律相关问题可以提出哦。

男方不同意离婚,但他欠下十多万信用卡帐的情况下,我是不是可以起诉离婚

您好,若男方不同意离婚,您可以向男方居住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法院通过审理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准予你们双方离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按照您所描述的情况,男方欠信用卡十多万,需要判断男方所欠债是否属于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若该笔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则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女方也需要承担该笔债务。具体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之后,还有义务为前妻还信用卡欠款吗

近日,上海有个案件很受瞩目,虽然5.85万元信用卡欠款不是很大的数目,但这是一起因前期妻刷爆多张信用卡,败光家产而引起的执行案件。

像这样因为夫妻之前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问题一直都是大家关注的热点话题,尤其这个案件还涉及到信用卡的还款,所以小编觉得有必要和大家分享一下这个案例。

案件中的赵先生因为前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刷爆了多张信用卡,金额累计近6万元,拖欠银行许久不还,变成了“老赖”,被银行起诉。虽然目前两人已经离婚,前妻也被院判决正在服刑,但是赵先生却成了这些欠款的共同被执行人。

也就是说,虽然两人已经离婚,而且信用卡欠款是前妻挥霍刷爆的,但由于这笔欠款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所以赵先生也成了共同被执行人,所以,如果他拒不还款就很可能会导致拒执罪。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

关于要不要给前妻还信用卡欠款这一问题,主要看这一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简单来说,就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当然,这就需要欠债人提供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欠债时,法院才有会支持。

在信用卡欠款的问题上,不管信用卡持卡人是男方还是女方,只要欠款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就都有还款责任。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偿还欠款?

如果夫妻一方的债务发生在结婚以前,算是个人债务,那就不用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不用还钱。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话,那么还是要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也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另一方可以不用承担连带责任,不用偿还。

除此之外,如果已经判定要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必须偿还共同债务之后,可以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也就是说共同归还外债后,前夫妻双方可以再打官司做出合理的责任分配。

小编提醒大家,对于夫妻双方的财产和债务问题,务必要在欠债之前就处理清楚。《婚姻法》有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也就是说债权人知道债务人实行夫妻分别财产制的,夫或妻一方的债务就不算共同债务。如果实在理不清的,可以根据这一点,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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