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起诉离婚的诉讼时效

借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该如何计算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民法典

》(2021.1.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

(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

债权人

有权随时要求

债务人

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

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4、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二、借条的有效期是多久

(一)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二)如果超出了借条的诉讼时效该怎么办?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

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债务人借钱不还超过三年诉讼时效还可以起诉吗

实际中,发现他人借钱不还,为尽快拿回属于自己的钱,可以在必要时去法院起诉。不过,去法院起诉时,按规定要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否则的话,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将要考虑是否可以继续去法院起诉,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讲解一下。

首先,他人借钱不还,债权人有三年的诉讼时效。

具体而言,三年的诉讼时效规定如下:

1、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要在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时间向法院起诉。

2、未约定还款期限的,从债权人要求还钱之日起三年时间计算诉讼时效。

并且,未明确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找债务人还钱,但是要给对方准备还钱的时间。

其次,债权人未在三年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将要承担败诉的风险。

按规定,错过三年的诉讼时效,债权人可以继续去法院起诉,起诉权利不受任何限制,但是因为诉讼时效的问题,债权人将承担败诉的风险。

不过,三年的诉讼时效可以终止,也可以中止、中断,甚至延长,一旦发现中止、中断等情况,其实际的诉讼时效将不止三年时间。

具体而言,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表明有向债务人主张还钱,那么即可以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但是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

以上就是关于债务人借钱不还超过三年诉讼时效是否可以起诉的一些问题,希望能帮到您。

夫妻间借款,离婚时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2014年5月,张某和李某登记结婚。2015年9月,李某弟弟生病,向李某借款10万用于治疗。李某没有个人财产,只好和张某商量,张某不同意拿共同财产李某弟弟治疗。但是同意用共同财产借款给李某10万元,用于其弟弟治病,夫妻二人签订了借款协议,并约定了还款时间。后李某弟弟将万元还于李某。剩余五万元未还。2017年3月,夫妻感情不和,张某起诉离婚,夫妻借款该如何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六条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律师说法:

本案中,李某因弟弟生病需要用钱,而向张某借用夫妻共同财产10万元用于其弟弟治病,李某弟弟并非李某负有的法定扶养义务人,该借款属于用于李某个人事务,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李某弟弟已返回李某的5万元,归入夫妻共同财产部门,离婚时通过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统一处理。未偿还的5万元,双方未对还款金额做出约定的,离婚时李某给予张某未偿还的部分借款的一半,也就是2.5万元。

认定为夫妻借款的实务问题:

1、借款用途是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

2、夫妻借款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超过时效的有可能不予支持;

3、夫妻用于应尽的法定义务(赡养父母、抚养子女等)、共同生活所进行的事务(如装修共同居住房屋),属于上述情况的,一般不属于个人事务,不适用上述借款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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