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不接怎么办

我已经起诉两次离婚了,开庭一次,男方一直不到场,也不接电话,我该怎么去处理

夫妻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那么协议离婚不成只能诉讼。

并不是说在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夫妻就不能解除婚姻关系了。

只能说此时无法以协议方式离婚,但想要离婚的一方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这样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也是可以的。

所以,不要认为只要不配合不同意离婚,最终就不能离婚了。

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怎么办?

根据人民法庭审理的诸多离婚中被告不到庭的情况,可分为两大类型:

被告当事人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应诉法院的离婚案件。

处理方法:

对这类离婚案件当事人不能到庭作出了可以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规定,那么公告期满就意味着依法向其送达了相关法律手续。

被告有明确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

处理方法:

因目前法律尚无明确规定,导致处理感到困惑。法院会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于不愿离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传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应诉。

对于这类离婚案件,分两种情形处理:

①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3条之规定,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②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

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可按该司法解释的第112条规定的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因为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负有对小孩的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相关案情,故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一方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因此,诉讼离婚并不是一方不配合,不出庭应诉,法院就不能判决准予离婚。

只要有证据表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出庭依然可以判决准予离婚。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更多婚姻家事法律问题可关注,私信咨询。

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判离,第二次起诉离婚,另一方还是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如何判

“只有结不成的缘,没有离不掉的婚”的意思是,只要有一方想要离婚,这个婚就一定可以离掉,没有任何例外,只不过是时间长短的问题而已。

在2021年1月1之前,“没有离不掉的婚”这句话多少有点缺乏法律依据,现实中存在大量“久判不离”的案例。

在2021年1月1日之后,“没有离不了的婚”是一句无比正确的话。

杜玲(化名)的离婚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74%的离婚案件是由女性提出的。但郭学涛(化名)和杜玲的离婚案件是郭学涛提出的,26%的离婚案件之一。

杜玲的态度很明确,坚决不离。她并不是想通过拖延战术,获得对方财产上的让步或者实现其他目的,她就是纯粹不想离婚。

哪怕郭学涛提出自己净身出户,杜玲依然很决绝地拒绝了。

既然无法通过协议离婚,郭学涛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庭审中,杜玲告诉法官,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不应判决离婚。法官审查全案,认定夫妻尚未破裂,判决不准离婚。

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准离婚,这完全在郭学涛的意料之中,因为他确实没有也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6个月后,郭学涛向人民法院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杜玲告诉法官,自己患有重大疾病,日常医疗开始非常大,没有工作能力也没有生活来源,判离婚等于要了她的命。

出人意料的是,这一次人民法院同样判决不准离婚。不是都说原则上第二次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会判决离婚吗?显然,这次又变成了例外。

“怒火中烧”的郭学涛随即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他已经受够了杜玲的拖延战术,一切都不在自己的掌控中的感觉,非常的糟糕。他希望尽早摆脱这段无语的婚姻带给他的困扰,不然就要疯了。

很快,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下,郭学涛彻底失控了,带着现任“女朋友”一起去杜玲家里泼油漆,一方面是撒气,另一方面是“逼”杜玲同意离婚,甚至破口大骂,差一点就了动手。要不是“女朋友”拉着,他真的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对于郭学涛的出格行为,杜玲却依然无动于衷,她的唯一想法就是不离婚。至于她为何始终不同意离婚,当初是因为念着婚姻来之不易,后来是因为纯粹不想让郭学涛获得自由。凭什么?明明他才是这段婚姻的“叛徒”,理应受到制裁是他,而不是自己。

6个月后,郭学涛再一次卷土重来,向人民法院提起第三次离婚诉讼。代理前两次离婚诉讼的律师劝她放下这段感情,拖着对双方都是伤害,而且这次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概率非常大。这个道理她何尝不懂?但她不甘心,于是解除了律师的委托。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其中一个很大的变化是新增了“二次判离制度”。《民法典》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这项制度就是为了解决一些离婚案件“久判不离”的问题而设立的,杜玲的离婚案就是典型案例之一。不出意外的话,第三次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就会判决双方离婚。纯粹的拖延换不来任何的回报,只不过是徒增更多伤悲。

有时候,很多人想不明白这句“没有离不掉的婚”的含义,导致做出了完全错误的决策,导致原本可以幸福的生活变得一团糟,不免有点可悲。

第二次起诉离婚,男方拒绝签字,法院会怎么判决

第二次起诉离婚,男方拒绝签字,法院会怎么判决?

第二次起诉离婚,男方拒绝签字,法院是可以判决离婚的!

有些朋友咨询我,起诉离婚,如果开庭被告不来怎么办?来了不签字怎么办?会担心一旦被告不签字,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其实,是不需要有这样的顾虑的,因为法院的判决不是看被告的态度,而是看证据的。

一、离婚的方式

离婚只有两个方式,一个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好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手续办好,领取了离婚证,双方的婚姻关系就解除了,从此是单身了;第二个方式是起诉离婚,如果双方协议离婚不成,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最终审查后认定双方确已感情破裂了,就会判决双方离婚的。

二、起诉离婚,被告不来怎么办?

一些案件中,被告不想离婚故意不来,或者被告下落不明,无法找到被告,法院传票送达不到,这种情况也不要担心,被告收到传票拒绝出庭,或者拒绝签收传票,视为对应诉权利的放弃,法院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的。如果被告下落不明的,法院也会公告送达传票,到期还不来的话,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的。

三、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拒绝签字,怎么办?

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拒绝签字,这个拒绝签字如果发生在法院送达传票时,被告拒绝签字接收传票,视为被告已经收到了传票,如果开庭时,被告如期到庭,法院正常审理案件,被告未如期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的。

如果是开庭时,被告拒绝签字的,可能是法院给双方做好工作,调解离婚,被告后来反悔,又不愿意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这种情况下,调解不成,法院正常开庭就行了。

如果是开庭后,被告拒绝在开庭笔录上签字的,这一点完全不要担心,因为现在开庭是同步录音录像的,即使被告拒绝签字,那开庭的过程也是有效的,开庭笔录只是开庭过程的外化。

如果被告认为开庭笔录上有错误,与当庭陈述的不一致,也可以告诉法官,在开庭笔录上修改后摁手印。

以上分析了被告拒绝签字的几种情况,每一种情况的发生,作为原告来讲不要担心,因为都有解决的方法的。

四、法院会怎样判决?

无论被告是因为何种原因拒绝签字的,法院判决时不是根据被告的态度,而是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与证据来作为基础判决案件,因此,在这整个过程中,原告不要纠结被告是否签字,原告要做的是搜集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以证明原被告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如果你的证据充足,法院会判决你们双方离婚,而无需被告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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