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立案材料

起诉离婚,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

咨询内容:

张律师您好!我和女方2015年初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不和,经常吵架。目前,我们感情彻底破裂,都同意离婚,但对于孩子抚养权、抚养费以及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协商了半年的时间,没有任何效果,我决定起诉离婚。请问,张律师,起诉离婚需要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

张律师回复:

先生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离婚起诉状及证据清单。

2.身份证明,即原、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3.婚姻关系证明,即结婚证复印件或者民政部门出具的已婚证明。

4.居住证明。如果不在户籍地法院起诉,而是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还应该提供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法院一般认可居住证或行政服务中心或派出所打印的居住证明。

5.感情破裂的证据。结合我国《婚姻法》第32条,搜集被告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或者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6.涉及孩子抚养权的,还应提供孩子的户口页、出生证明,以证明父母子女关系。

7.如果原告争取孩子抚养权,建议提交一份关于抚养条件的说明,让法官清楚了解原告有抚养子女的条件及能力,以及孩子随原告生活有利于健康成长。

8.如果原告要求被告承担抚养费,应提供被告收入证明(工资条、社保缴费证明、收入流水等)以及孩子必要生活花销明细,以协助法官确定抚养费的具体数额。

9.涉及共有财产及债务分割的,原告应尽量提供共有财产、债务证据(比如,不动产权证、存款证明、贷款合同、借条等)以及共有财产、债务清单。

10.如果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律师证复印件、律所出具的所函。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自己保留一份,另外两份立案时交给法院立案庭。

温馨提示您的是,法院收的证据材料均为复印件,原件请自己保留,开庭时带到法庭核实证据使用。

作者:张媛媛,女,汉族,民商法学硕士,北京昆泰(厦门)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执业证号:13502201511113122。

声明:此文章为张媛媛本人原创文章。

女方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起诉前需要准备的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证明。

起诉离婚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离婚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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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案件的立案须知

起诉离婚的第一件事便是立案。原告将诉讼材料提交给法院,法院接受并决定受理的过程。根据本离婚律师多年办案经验认为:原告需要明确了解以下内容:

一、选择了正确的管辖法院。如果法院选择错误,未来可能会给原告带来诸多不便。比如,本律师曾经在成都市青羊区法院作为身在美国的被告处理过一起涉外离婚案件。在该案中,我的当事人早在一年多前便从原告口中得知其已经向法院发起诉讼,却在一年后才得到法院的正式通知。为了这件事,我的当事人很是奇怪。结果从法庭调查过程中得知原告的确在一年前起诉过我的当事人,但是由于当初错误选择了管辖法院而被迫撤诉。本次起诉已经是其第二次立案了。由此可见,原告如果从一开始选择了错误的管辖法院,将会浪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二、起诉的原、被告必须准确无误。比如离婚诉讼的原被告只能是夫妻双方,父母等人皆无权替代。如果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是精神病患者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他们仍将是离婚诉讼的原、被告,父母只能作为法定代理人而参加诉讼。再比如在子女抚养费案件中,原告只能是子女,而不能由他们的父母代替。这些均是基本的法律常识,需要当事人了解清楚。

三、提交合格的离婚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起诉状中至少要载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案由、事实与理由等信息。鉴于每个离婚案件均有特殊之处,故本婚姻律师只列举立案时所需的基本证据,比如结婚证明,子女出生证明或者户籍信息,再比如法院的管辖依据等。

上述所提交材料的规格原则上均应为A4纸,且一式两份。需要签字的地方应该适用黑色签字笔。同时,为了方便书记员的工作,这些材料的左侧要留出2公分的装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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