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新婚姻法起诉离婚难吗如何才能快速离婚
“我想离婚怎么就这么难啊”
“我想离婚但对方一直拖延不肯离婚,该怎么办?”
“信律师,我可以什么都不要,我就想快速离婚?”
在我们团队办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时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
离婚是有程序的,毋庸置疑,在还是新婚姻法的背景下想要快速离婚最好的方法就是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或者通过法院调解离婚,但这两种方式都是建立在双方能达成一致的基础上。
但随着民法典的确立,
“协议离婚”的程序被改变,
在现行的《婚姻法》框架下,夫妻双方想要协议离婚,只要协商一致,拿着《离婚协议》去民政局登记离婚,前后程序差不多半个小时,就能达到离婚的目的。
但在“离婚冷静期”的设定下,也就是2021年1月1日之后,夫妻双方想要去民政局协议离婚,最起码要经过以下几道程序:
①带着《离婚协议》,双方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申请离婚登记;
②经过三十日期限,夫妻双方均不得撤回申请(注意,是可以
去民政局撤回申请的,不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
③准确的,在第30天,夫妻双方一起去民政局领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②、③中的
撤回,则意味着下一次申请必须重新再走一遍①②③三步程序
需要明确的是,
“离婚冷静期”只针对协议离婚的夫妻有效
,诉讼离婚在程序上并没有大的改变,简单来说就是协议离婚变难了。
要知道,“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双方达成一致性的《离婚协议》,解决好财产、子女抚养问题,这个“协议”的过程本身就可能会很长,那在这种前提下,“离婚冷静期”的设定下,夫妻双方可能会因为以下几种原因离不成:①一方反悔,不想离婚,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②对《离婚协议》已达成一致的内容反悔,以“不想离婚”为由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要求重新商讨;③记错时间,晚了一天去领离婚证,这种情况下得重新申请离婚登记,然后再等上30天。
而对于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如何才能快速离婚,那就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达到离婚的目的,国家为了防止一些冲动离婚或者不是本意离婚的人群对新婚姻法中离婚这一块做出了很多的限制。
但若夫妻一方符合了以下条件,法院是可以一次判离的: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我国实行严格的一夫一妻制,《婚姻法》中有明确规定“禁止重婚”。且我国《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行为不仅违反了《婚姻法》,也触及到了刑事的问题。因此夫妻一方或者双方若存在重婚的行为,在被追究刑事责任后,若调解和好无望,应当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判决离婚。
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合法夫妻的无过错方应当依法予以制止,但这种行为并不违反《刑法》的规定,对双方调解无望后,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遗弃是指对于需要扶养的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
通常情况下,提起离婚的一方往往是属于被侵害的一方。若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在法院调解后受害方坚决要求离婚的,应当判决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若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不履行应尽的家庭义务,而导致伤害夫妻感情的,经调解无效,应判决离婚。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适用这一规定时,必须注意应当具备两个前提条件:(1)分居的原因必须是夫妻感情不和。(2)夫妻关系确无和好可能,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并经调解和好无效。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2、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提起离婚的;3、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4、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以上就是对起诉离婚难吗,如何才能快速离婚的解答,我国《婚姻法》从五个方面对感情破裂提出了明确的标准,但诉讼离不开证据的支撑,想要达到离婚的目的还是要有足够的证据去证明上述情形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民法典》出台后,诉讼离婚至少需要18个月
大家都知道马上《民法典》就出台了,所以“离婚冷静期”也要生效了。
根据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而离婚冷静期也是针对协议离婚的,所以冷静期生效之后,如果夫妻两人去办理离婚登记,只要男女双方中有一个人在这30天内反悔了,不同意离婚了的话,那么久可以去民政局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婚就离不了了。
但是另外一个想离婚的呢?
这30天之后,如果两人没有一起去办理离婚证,超过30天的期限,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婚也离不成。
也就是说协议离婚最起码要31天,且如果一方不来领证,还需要重新申请。
所以对此不少人都在吐槽“干脆也加一个结婚冷静期”。
也有人表示既然这么麻烦,那干脆直接诉讼离婚吧。
话说我们一直都在讨论协议离婚,那么《民法典》生效之后,诉讼离婚又将如何呢?
诉讼离婚顾名思义,即夫妻中的一方起诉另一方,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而诉讼离婚中,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那么感情破裂是如何判断的?
根据相关规定,第一次起诉离婚时,符合下面五种情况的,法院认为感情已经破裂,直接判决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
除此之外,感情是否破裂,得看法官的自由裁量。
而出轨、性格不合等离婚常见原因并未在上诉五种之中。也就是说,因为出轨或者性格不合提出离婚的,只要对方不同意离婚,极有可能首次判决不准离婚。
一般来说,离婚诉讼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使用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的第一审案件审理期限为6个月。如有特殊情况的,经本院法院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可再延长3个月。
如果一审判决上诉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再延长3个月。
综上,使用普通程序的离婚案件一审一般会在6个月内审结,最特殊的情况不超过15个月;如果适用简易程序最长只需要3个月。
实践中,一般的离婚案件审理时间都很短,程序并不复杂,但因为法院对所受理的众多案件进行排期处理,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等待审理中,如果运气好排在前面,就能更快审结。
但是《民法典》出台后,在上述的基础上有什么改变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之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这里就是民法典对于诉讼离婚做出的最大修改。
之前诉讼离婚中有个不成文的规定。第一次起诉不判离后,时隔六个月再起起诉判离可能性极大。民法典虽保证再次起诉一定判离,但是将目前的六个月延长成了一年。
且虽然首次离婚中尚且规定了五种可直接离婚的情况,但是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需要证明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感情不和分居等行为。但实践中,原告往往无法证明。
这就导致大部分诉讼离婚都将历经两次诉讼,耗时则将多出六个月。算上两次诉讼本身,今后诉讼离婚短则耗时一年半甚至更长。
目前的形势看,离婚的难度确实有所上升,但是一味忍受痛苦的婚姻也不是好的解决办法。
所以结婚也应该给自己留一个冷静期。
同时对于已经结婚并且想要离婚的朋友,我想说,先想好是不是真的过不下去,如果觉得一定要离那就努力收集证据,做好准备,不要打无准备的仗。
最后大家还有任何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都可以在评论区留言或者直接私信咨询!
新《民法典》判决离婚的10大依据想起诉离婚的一定要看看
在司法行业工作这么久,遇到过很多想离婚的当事人,另一半不同意的,只能起诉离婚。但是起诉不一定就能离成的,法院需要根据证据判断夫妻双方是否真的感情破裂了,再判决离不离婚。那么什么理由才有比较大的可能性判决离婚呢?
1、《民法典》中提到,当一方重婚、与别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人,有吸毒、赌博恶习,或者分居满2年的,调解无效后,要准予离婚。
2、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3、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4、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5、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6、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没有和好可能的。
7、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0、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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