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当一方在诉讼前与另一方谈论离婚时,另一方态度恶劣,甚至威胁说,如果你起诉我,我不会接受传票,我也不会出庭,也就是说,你不能离开!事实上,你不必担心。我们经常遇到这种情况,但最终很少有人会无视法院的传票。为什么?尽管现在上海的法院通常会打电话或写信给双方当事人来处理离婚案件,但如果他们遇到拒绝合作的一方当事人,法院仍会派人为他们服务。即使当事人拒绝签字,法院仍然可以依法使用留置送达,但程序只是有点麻烦。如果一方收到法院传票,它基本上会出庭,否则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并可能对拒绝出庭的一方作出判决。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当事人自然不会因违约而自寻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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