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法律意见]
1.起诉通常需要六个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的规定,如果原告在无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撤诉或因撤诉而离婚,并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的规定,该案件不予受理。但是,如果有新情况和新原因,没有6个月的时限。
2.从实践的角度来看,在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一审通常不会判决离婚。离婚的第二次起诉或第三次起诉更有可能由法院决定。然而,也有连续四次起诉的案件,法院不裁决离婚。
[法律基础]
《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处理下列诉讼:
(七)不允许离婚和调解的离婚案件,以及通过判决或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如无新情况、新原因,原告在六个月内又提起诉讼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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