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应注意的问题
1.管辖权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被告离开住所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离开住所一年以上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起诉时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被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事人员对非军事人员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团以上单位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均未定居国外,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调解
调解原则上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要程序。当事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调解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除非不能表达自己的意愿。
3.诉讼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双方必须提供证据支持其主张,包括:
能够证明其离婚请求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
如果对方有过错,证明对方过错的证据;
C.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D.如果你想争取孩子的监护权,你需要证明你有支持孩子的证据。
4.判决和上诉
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由人民法院判决。审理离婚案件时,当事人申请非公开审理的,可以非公开审理,但判决应当公开宣布。一审判决离婚的,判决生效前,人民法院必须告知当事人不得分居。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经双方调解达成协议的,一审判决自调解书送达之日起视为撤销。如果调解失败,二审法院可以作出最终判决。
离婚诉讼程序
1.起草起诉书
2.准备诉讼所需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投诉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接受诉讼
5.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应安排听证时间并向双方发出传票。
7.开庭:双方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在诉讼中代表他们(通常离婚的一方必须出庭,如果他们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庭,他们必须就是否离婚向法院出具书面意见)
8.法院根据原告的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就是否同意离婚、如何分割财产以及如何解决抚养子女的问题做出了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