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起诉费用由谁承担
起诉离婚的费用是交给法院的,一般由原告先行垫付,由败诉方承担。
原告预交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未缴纳诉讼费的,或者原告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未经人民法院批准仍未预交诉讼费的,诉讼自动撤回。
已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的情况、新的理由,在六个月内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案件受理费的种类
案件受理费有两种: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人身权纠纷或其他个人非财产关系提起诉讼所支付的费用。离婚案件是非财产案件。
2.物业案件受理费是指因物业纠纷引起的诉讼案件中,当事人支付的费用。
三、诉讼离婚的流程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坚决不同意,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家庭暴力、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等情形,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的殴打、通奸甚至嫖娼,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未必能解除夫妻关系。这个时候上诉意义不大,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但是对上诉判决提起上诉需要几个月的时间,这对急于离婚的一方是不利的。
所以,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婚后,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再提出第二次离婚,六个月内以相同理由、相同事实提出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基本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等事件,整个过程需要一年时间。
2.双方同意离婚,但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费问题上意见不一。
离婚一审判决后,如不服法院判决(调解),可在收到判决(调解)之日起十五(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判决(调解)生效。如果未及时提起上诉,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相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103010第118条诉讼费用的种类和支付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除案件受理费外,物业应按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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