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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和王先生在武昌同一单位上班,结婚六年。虽然收入都挺低的,但是彼此相爱,婚前婚后感情一直很好。前年单位减员,王先生下岗了。在张女士家人的支持下,王先生在汉正街做起了批发生意。在王先生的精心经营下,生意蒸蒸日上,房子车子也都买了。在物质生活日益富足,应酬频繁的情况下,王先生在外面有了“情况”,很尴尬。去年,王先生突然提出要和张女士离婚,张女士一直坚持。他最后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离婚。收到判决书后,张女士在春节前提出上诉。目前二审法院还没有开庭,但是有人告诉张女士,她老公收到了“情况”发来的《结婚证》。张女士觉得很气愤,于是王女士致电本网咨询。她不知道丈夫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她现在该怎么办?
【律师观点】
重婚是指与有配偶的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罪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已婚男女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结婚的情况;另一种是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别人有配偶但仍与之结婚。无论是登记结婚还是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都构成重婚罪。
中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一审判决在上诉期间没有法律效力。 第103010134条规定:“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结婚。”
婚姻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可以直接起诉老公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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