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程序可分为三个环节:申请、审查和程序:
1.申请。男女双方如欲离婚,应连同上述材料到婚姻登记处办理手续。
2.评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受理离婚申请时,应向当事人明确《》中的离婚条款。双方应如实告知相关信息;在审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找出以下五个问题: (1)离婚申请人双方是否都有行为能力。如发现双方或一方无行为能力,则不予登记,并告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离婚问题; (2)离婚是否真正是自愿的; (3)儿童问题是否得到妥善处理; (4)财产问题是否得到妥善处理。
3.注册。登记是离婚登记的最后一步。婚姻登记机关只有在发现双方确实愿意并妥善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时,才能签发《离婚证》并收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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