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宁夏起诉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离婚程序:
1.起草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诉讼。
5.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应在法定时间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对方。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向双方发送传票。
7.法院审理:双方均可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双方必须到庭,特殊原因不能到庭的,须向法院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法院将对是否准予离婚、如何获得分割财产、如何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在诉讼离婚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管辖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团以上部队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均在国外但未定居,其中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调解
原则上,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调解的,除不能表达意愿的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3、诉讼中的举证问题
在离婚诉讼中,双方必须提供支持其主张的证据,包括:
(1)能够证明你的离婚请求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
(二)对方有过错的,能够证明对方有过错的证据
(3)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4)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需要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
4、判决与上诉
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案件审理中,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举行不公开审理,但所有决定都将公开宣布。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结婚。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从调解书送达时起,一审判决视为撤销。调解不成,二审法院可以做出判决,这是终审判决。
三、离婚诉讼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确属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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