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诉讼策略,诉讼技巧与策略

第一,夫妻关系是否真的已经破裂;

第二,离婚后孩子由谁抚养,赡养费如何支付;

第三,家庭财产怎么样,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能就以上三个关键问题达成共识,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这样既节省成本,又节省时间。不过,贾律师建议,去之前最好把离婚协议书写好,双方签字,把双方的意思表示固定下来,避免双方在民政局办理手续时,在一些小问题上产生纠纷,避免多次去民政局办完的尴尬。

但在近40%的离婚纠纷中,男女双方分歧较大,无法就离婚协议达成一致。他们只能聘请律师从他们那里调解,直到打官司。有些当事人甚至省略了聘请律师的步骤,直接去法院诉讼。

一、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

(1)认真审核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1.避免被告有两个住所的情况。

根据相关要求,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时,应向法院提交的材料有:

(1)投诉;

(2)结婚证;

(3)身份证;

(四)财产清单。

需要注意的是,提起诉讼前,你要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地址,否则有些法院(如闵行)会要求当事人提供被告现居住地的证明,一般是现居住地居委会的证明,很麻烦。如果当天不能立案,还得去被告居委会开证明,费时费力,需要帮助。因此,立案前要注意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有两个以上地址的情况。

2.规范投诉的写作。

对于投诉的写作,最好使用固定的格式。请点击此处获取我们婚姻律师网的投诉格式。注意原住址和被告住址的邮政编码,以及双方的联系电话和手机,便于法庭与当事人联系。

有的原告满腹委屈,所以在写起诉状的时候,比如写小说,说上千字,或者啰嗦,恨不得回家把起诉状上发生的一切都写下来。其实是有必要的。在正文中,只是简单陈述情感不和谐的原因和表现,不要给出太多事实性和编年史性的解释,否则层次性不强,主次不清,法官会看得云里雾里,适得其反。

(2)提交财产清单的问题。

因为离婚纠纷和财产纠纷是一起处理的,法院是按照争议财产的多少来收费的,所以法院会要求原告提交财产清单。贾还是建议当事人尽量少列财产数额,预交诉讼费。这并不是恶意逃避支付诉讼费,而是因为起诉后,原、被告之间仍有庭外和解的可能,即仍有协商离婚的可能。但如果达成共识撤诉,那么向法院缴纳的诉讼费只能退一半。所以,付出越多,“损失”也就越大。对于法院而言,由于在公开审理中可以责令原告按照财产数额缴纳诉讼费用,因此法院可以通过这种救济方式收取本应收取的费用。

当然,这里的律师并不是建议原告制作或虚报诉讼材料,会引起法院立案人员的反感,甚至导致诉讼过程中的被动局面。

(三)关于立案前后的时间段。

有的法院周一到周五每天都可以立案,有的法院在特定时间段(如周五上午或下午)不立案。所以最好安排在周一到周四立案,最好f

(四)关于申请调查取证所附文件的问题。

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一般来说,一些具体的证据,如银行存款、股票账户等,在诉讼前是无法调查的,所以当事人只能委托法院调查,或者申请法院签发调查令进行调查。但是只要对方一知道原始资料已经告诉法院,很可能马上就把资金转走了。因此,我们的婚姻律师建议原告直接在起诉状中附上《法庭调查取证申请书》或《调查令申请书》,并注明先查询后送达的理由,以免“打草惊蛇”,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查询账户还有大量资金,或者必要时考虑采取财产文书保全,才能掌握主动。

二。答辩期间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补充需要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限届满。

根据最高法院的举证规则,一般法院在立案时会同时给原告一份举证声明。上海法院举证一般有两种,一种是立案后七日内,一种是开庭前。如果是第二次举证时限,问题不大。开庭前交就够了。如果是第一次举证时限,一定要按时交证,否则可能会被对方律师抓住,处于被动。

(2)注意与审判长联系,及时了解开庭时间。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前将传票送达双方当事人。但由于开庭时间会影响双方庭外调解的进度和成功率,所以提前了解法院的安排就显得尤为必要。另外,如果对方付出了防卫,也可以在第一时间得知并阅读,从而了解对方的心理动态。

(三)不放弃与对方当事人调解协商的。

虽然诉讼到法院,但不代表双方一定要“法庭上见”。向法院起诉,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让双方认识到客观事实,慎重审视自己的离婚要求,会增加庭外和解的可能性。所以期间也需要联系对方进行调解。

三、法院应注意的问题。

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等诉讼材料必须随身携带。一般法院会要求当事人进行陈述。前提最好写好,开庭的时候读一读,说一说。由于原告和被告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作为原告,在陈述的时候,要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和事实说清楚,要有相关的例子。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关系尚可,不足以分手的事实,摆事实,讲道理。不要强调对方在某一点上的陈述不符合事实,而要把握整个大方向,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陷入诉讼被动。

在辩论阶段,一定要全神贯注于对方的陈述,不要被对方不好听的话所迷惑。把对方说错的要点记下来,然后继续听。反驳的时候要系统的反驳自己的主张。多方答辩时,往往会逐一纠正对方的错误,作为辩论的提纲。其实这是不合适的。他们要有自己的想法,不要听从对方的安排,以免落入对方的圈套。

四、宣判后,应认真阅读法院判决书,决定是否送达判决书或上诉。

判决下来后,当事人往往会回头看,先看判决书,或喜或悲。但对于判决的内容和法院判决的依据,很少有当事人认真研究和推敲。判决的三个部分是最重要的:

1.我们医院发现了.

2.本院认为.

判决的依据是本院认定;这一判决是根据本法庭的意见做出的。在实践中,很难找到一个没有任何瑕疵的判决,但并不是说有瑕疵就找到了上诉的理由。这取决于法院关键判决所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客观。一般来说,离婚案件,一审判决一旦生效,只是一些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的小问题。即使二审法院上诉,改判的可能性也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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