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我们认为,如果错误的一方不存在《婚姻法》 46条重婚同居规定的情形,当事人没有必要花费过多的精力和金钱去调查对方的婚外情。在审判实践中,对方有婚外情的直接证据很难获得,法院一般不会轻易认定间接证据。所以很多工作往往做了也没有效果。其次,即使当事人已经收集到对方有婚外性行为的证据,也只能作为申请“无过错方多分财产”的理由。然而,根据第《婚姻法》 46条提出损害赔偿的依据是不充分的。但是,无过错方有很多点。一般只是法院判决中的量的平衡,财产分割不会有“质”的区别
问题
甲乙结婚6年,婚后不久,甲方有了外遇。有一次B在家里遇到A,和一个女人裸睡。请问:这个可以作为婚外情的证据吗?b取证时需要注意什么?B可以索赔吗?
解释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种类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如果乙方想证明甲方有婚外情,可以收集上述类型的证据予以证明,如信函、照片、录音、证人证言等。但需要注意的是,取证方式必须合法,不得侵害他人权益,否则取得的证据无效。另外,根据《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甲方与乙方离婚时,乙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赔偿金额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也可以根据甲方的财务状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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