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双方的结婚证吗,起诉离婚要什么证明

一、起诉离婚需要双方结婚证明吗

离婚诉讼所需材料:

1.离婚起诉书一式三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三份。

4.如果涉及孩子的抚养权,必须提交孩子的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5.如有产权纠纷,须提交经公证的产权合法证明;

6.其他有效的证明文件。

二、离婚诉讼程序

起诉阶段

这个阶段包括以下三个步骤:

1.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证据;

2.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和要求,作出受理决定,予以立案。否则,将退回原告的文件和资料,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回复阶段

1.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复;

2.被告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在十五日内未答辩的,人民法院将照常审理并作出判决。

被告因自己意志以外的原因不能在十五日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由人民法院院长作出延期决定。

审判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体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程序:

1.起草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诉讼;

5.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会在法定时间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对方;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向双方发送传票;

7.法院审理:双方均可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双方必须到庭,特殊原因不能到庭的,须向法院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法院将对是否准予离婚、如何获得分割财产、如何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已经结束,但如不服法院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后十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逾期不上诉,判决生效。如果当事人不服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申请再审。

法律咨询:

网友:一般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是什么?

律师: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中几个被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由各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住所是指公民的住所;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治疗的地方除外。当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经常居住地法院优先于住所地法院。

离婚的前提是双方必须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所以需要当事人提交结婚证。如果他们不能提交结婚证,他们可以出具结婚证。以上是法网边肖整理的离婚诉讼的相关内容。如果你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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