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可以自己去办理吗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1)婚姻登记处有管辖权;
(2)夫妻双方共同向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的;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持有离婚协议书,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结婚证;
(6)双方各提交2张近期2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离婚的流程和手续办理
离婚的程序和手续如下: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领取离婚证之日起,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下列文件、证件:1。双方的户籍证明;2.双方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一般来说,发放离婚证的流程如下: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2.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以及离婚后的义务;3.《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签名或指印”栏见证当事人本人签名;当事人不会写名字的,要按手印。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形印章,写明“双方离婚,该证作废。XXX婚姻登记处”。被注销的结婚证将退还当事人。5.向离婚双方出具离婚证,并向双方公告:领取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三、离婚是不是要到结婚的地方去办理
同意离婚的,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起诉离婚的,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
以上就是给大家详细讲讲关于离婚能否自己处理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离婚不是一个人能办的,需要双方共同办理离婚证。我会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一方无法办理离婚。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Finder。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来解答你的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