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苏州法院起诉离婚要多久
一般来说,一审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普通程序为6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离婚失败,将有6个月的等待期,然后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注意的是,第二次离婚诉讼适用于一审程序,同样需要3个月或6个月的审理期,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 第二起诉法院作出离婚判决的,自双方收到判决书之日起,经过十五日上诉期,另一方未上诉的,离婚判决生效。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可以到法院开具判决的有效证明,作为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证明,无需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二、离婚诉讼的过程
1.写一份民事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和住所,第二部分写请求书; 第三部分写事实和理由,包括什么时候结婚,什么时候生孩子,为什么离婚。最好打印起诉状,但最后一定要手写签名;
2.到住所地基层法院(区、县法院),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时提交民事起诉状、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孩子的户口本或出生证明原件各2份。如果有任何财产需要法院分割,你也应该带来财产相关的证据,如房产证和机动车行驶证。需要两套证据复印件(一份在法院卷宗,一份给对方);
4.立案庭审查后,缴纳费用;
5.把付款票据和材料交给法院备案,回家通知;
6.法院将安排你的案件进行审判,并将起诉状、证据和其他材料的副本送达被告。送达被告后会告知开庭时间,需要去法院拿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可以要求你们双方调解(在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会组织你调解,开庭时会问你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将发出《民事调解书》。调解有两种,可能是调解离婚,也可能是打通工作。不离婚,案子就结了;
8.调解不成,开庭,开庭调解不成,判决,最后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会也可能不会判离婚。一般来说,如果被告第一次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准予离婚。判决生效半年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应该或多或少都知道,向法院起诉离婚一般需要三到六个月的时间。如果一方故意拖延,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具体时间视情况而定。以上是法网边肖整理的关于苏州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