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被驳回怎么办,离婚案件驳回起诉

一、起诉离婚被驳回怎么办

建议起诉离婚一方尽量制造分居事实,收集双方感情不和的证据。

按照规定,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准离婚,或者夫妻双方和好。如果没有新的情况或新的理由,原告可以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

为取得离婚判决书,当事人应收集相关证据。所以,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建议必要时可以请专业律师介入。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

1.去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般是去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审核。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如果你们两个不住在一个地方,根据“原告是被告”的原则,你要在男方所在地提起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一)离婚起诉书(一式三份);

(二)账簿;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地文职干部证等。);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批准立案后,立案庭会出具立案通知书,你可以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3.法院立案庭受理后,将案件移送民事法庭审理。

4.民事法院受理案件后,向对方当事人发出传票,要求其在一定时间出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参加诉讼。

5.双方出庭后,法院会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有三种调解结果:

(1)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你撤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如果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并处理好子女和财产问题,你就撤诉,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经调解,你仍坚持离婚但他不同意,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有争议。然后法院会做出审判判决。

6.法院通过听证做出是否同意离婚的判决。

双方关系是否真的已经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以下准予离婚的说明性法律理由:

(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经多次教育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起诉离婚被驳回怎么办的法律依据:

103010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以上是关于如何处理离婚起诉被驳回的相关内容,由Finder.com编辑详细介绍。如果是驳回离婚起诉,往往是因为证据不足。这时候你可以多收集一些婚姻不和谐的证据,或者直接联系专业的法律人士寻求帮助。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如有法律问题,建议咨询Finder.com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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