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被驳回怎么办
建议起诉离婚一方尽量制造分居事实,收集双方感情不和的证据。
按照规定,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准离婚,或者夫妻双方和好。如果没有新的情况或新的理由,原告可以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
为取得离婚判决书,当事人应收集相关证据。所以,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建议必要时可以请专业律师介入。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
1.去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般是去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审核。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如果你们两个不住在一个地方,根据“原告是被告”的原则,你要在男方所在地提起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一)离婚起诉书(一式三份);
(二)账簿;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地文职干部证等。);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批准立案后,立案庭会出具立案通知书,你可以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3.法院立案庭受理后,将案件移送民事法庭审理。
4.民事法院受理案件后,向对方当事人发出传票,要求其在一定时间出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参加诉讼。
5.双方出庭后,法院会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有三种调解结果:
(1)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你撤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如果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并处理好子女和财产问题,你就撤诉,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经调解,你仍坚持离婚但他不同意,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有争议。然后法院会做出审判判决。
6.法院通过听证做出是否同意离婚的判决。
双方关系是否真的已经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以下准予离婚的说明性法律理由:
(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经多次教育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起诉离婚被驳回怎么办的法律依据:
103010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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