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电子邮件证据的效力如何认定

由于电子邮件的用户名、帐户名和密码都是 one,任何人只要掌握了注册用户的用户名和密码,就可以在任何地方使用任何联网的电脑收发和删除电子邮件。因此,电子邮件的真实性往往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

对于收到的邮件,大部分人无法直接修改其内容,因为收件箱里的邮件是只读文件,拒绝删除。如果一封纯电子邮件的信头包含发件人、发件人网址、收发时间等详细信息。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可以结合其他支持证据认定。

对于当事人来说,如果要将邮件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最好对邮件的打开和打印全过程进行公证,并将公证书提交给法院。或者将包含电子邮件的软盘提交法院,由法院主持双方打开电子邮件并打印内容。目前上海一中院、二中院、浦东法院都有使用电子邮件作为证据的做法,公安部门也可以鉴定电子邮件的源文件是否被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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