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谁先起诉,离婚案谁先起诉重要吗

一、诉讼离婚应该谁先提出

1.在离婚诉讼中,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先提出,都没有区别,在法律上也会以同样的方式处理。

2.如果能同意离婚,可以去民政部门同意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只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经多次教育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4.一般来说,如果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法院会为第一次起诉做调解和做好工作。调解不成,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但如果离婚一方在半年后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会依法判决离婚。所以,如果一方态度坚决,即使另一方不同意离婚,也可以通过诉讼解除婚姻关系。

二、诉讼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诉讼材料

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

结婚证(如有遗失,需提供原登记机关的证明);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供同居或结婚时间;婚后感情的事实基础;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提供其下落的时间和情况的证明;居民身份证(如有遗失,需提供公安机关证明);户口本证明(户口本要提供,遗失的要提供公安机关的证明)。

(2)儿童状况证明

子女的自然情况:子女是被收养人或继子女的,应提供相关证据或说明;索要自行抚养子女的优惠条件或者其他条件的事实依据;请求支付抚养费数额的依据,如双方的工资或劳动收入证明。

(三)财产情况证明

财产的名称、数量和价值的证明;财产性质证明(婚前、婚后或夫妻约定的财产);储蓄、国库券、股票和其他财产的证明;债权情况和性质的证明(婚前婚后共同生活的夫妻所负债务或男女一方分别所负债务);住房情况证明。

三、离婚诉讼时如何提出财产分割要求?

起诉时,要尽量减少起诉状中对财产的提及。如果我们毫无根据的主张财产,只能白白多交诉讼费。毫无根据的主张被法官驳回,毫无意义。相反,已经掌握的证据也应该少提。你可以在开庭时提出索赔并支付诉讼费。

以上就是为大家详细介绍关于谁应该先提起离婚诉讼的相关知识。综上,男女双方都有其他离婚诉讼的权利。法律没有规定必须由一方提出。离婚诉讼一般由想离婚的一方或对财产或子女等问题的处理有异议的一方提起。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Finder。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来解答你的疑惑。

阅读更多

推荐阅读

  •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 离婚诉讼费用
  • 郑**诉倪**离婚纠纷案
  • 北京起诉离婚法院如何分配夫妻财产?父母赠与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 深圳感情不和离婚一方不离怎么办,夫妻长期感情不和一方不愿离婚怎么办
  • 深圳夫妻财产怎么分配,夫妻双方财产如何分配
  • 同居者分割财产流程图,同居关系如何分财产
  • 同居期间购买房产分手后如何分割,同居关系的房产分割
  • 离婚股权分割与结婚登记时间有关系吗知乎,婚前设立的公司离婚时股权分割
  • 深圳感情不和离婚一方不离怎么办,夫妻长期感情不和一方不愿离婚怎么办
  • 深圳感情破裂起诉离婚,深圳离婚判决书
  • 深圳感情破裂一方不肯离婚怎么办,男女感情破裂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