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冷暴力可以起诉离婚吗
二、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确属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三、诉讼离婚的程序
1.起草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诉讼。
5.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应在法定时间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对方。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向双方发送传票。
7.法院审理:双方均可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双方必须到庭,特殊原因不能到庭的,须向法院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法院将对是否准予离婚、如何获得分割财产、如何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等问题作出判决。
以上是为您了解关于女方冷暴力能否起诉离婚的相关内容。如果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实施冷暴力,可以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条件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如有其他离婚相关问题,请咨询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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