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民事诉讼的步骤和方法,律师代理思路

一、律师办理诉讼案件的几项基本技能

(一)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律师在办理诉讼案件过程中,无论采取何种辩护代理方式,都不能超越法律法规、事实证据和当事人委托的权限。这是原则。但在律师办案实践中,不能在原则性的基础上忽视灵活性,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首先要深入了解案情,然后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选好切入点,巧妙利用各种内外环境,以较小的成本取得较大的办案效果。比如《广告推广策划及相关设计服务合同》纠纷,我们发现我们的委托人,委托方,也是本案的被告。我们拒绝向本案原告广告服务商支付服务费的原因是对方服务不尽责,对方服务质量不如价格。但我们的委托人无法提供任何证据。归根结底,上述抗辩理由只是我方委托人的主观感受,我方委托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就上述问题向广告服务商提出了任何书面异议。在这种情况下,对方自觉胜诉,坚持要求我们支付庭前调解欠款共计140万元,不愿意做出任何让步。由于庭前调解失败,该案进入庭审。在原告咄咄逼人地宣读起诉书后,我们与之发生了肢体上的纠缠。而是根据合同到期后原告应被告要求提供了三个月的广告服务这一基本事实,我们突然提出了原告起诉的程序性问题,即原告将两个诉讼作为一个诉讼起诉是不当的,其中一个应当单独起诉。法院采纳了律师的建议。告知其诉讼请求变更,另行起诉。对方一直专注于我们欠款的实质问题,认为程序有问题,有点措手不及。由于本案法院当庭只支持了对方70万元的请求,其余需要另行起诉,所以对方为了尽快回笼资金,主动提出庭后和解,并主动让出20万元以示诚意。因为我们的意外,我们更好地维护了有关各方的利益。

(2)标准化与创新的统一。

意味着规范的律师需要符合角色规范和社会规范。一方面,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时,必须站在委托人的立场上,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律师办案也要符合社会道德和习俗,讲究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创新是指律师需要灵活机动,合理转换角色,运用各种取证方法和各种有效的办案思路为当事人服务,才能顺利办案。例如,在某高新技术企业开发的技术服务软件被B企业侵权的案件中,B企业向其客户提供的侵权软件被署名为其生产。这就加大了我们证明企业B的行为构成侵权的难度。由于传统的取证方式难以满足要求,我们建议A公司另找一家与其关系较好的客户,按照我们的要求主动与B公司协商。为了争取该客户,乙方在其提供的服务清单中注明提供配套技术服务软件,并将其列为合同附件。这样我们就获得了案件的关键证据。

办案创新也需要律师根据具体情况不断研究新案件,总结办案新思路。比如某著名歌手《十大丑星》在代理诉某门户网站过程中侵权一案,通过对案件的细致分析,我们止步于肖像权纠纷具体人格权的传统案由,而是结合法学理论和法律规定,创造性地提出了司法实践中侵犯一般人格权的案由。经过仔细的论证,我们的观点最终得到了与会者的支持

一方面,律师要有自信心和责任感,对自己代理的案件的法律论证要有信心,以便冷静果断地进行斗争,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和法律尊严;同时,律师要适当调动自己的情绪,酝酿有感染力的情绪氛围,以此赢得法官内心的肯定。在办案过程中,当一些案件案情复杂、证据确凿或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双方都有过错时,法官自由心证成为主导案件的关键因素。因此,律师在法庭上的自信、机敏和适当的情感倾向,会对法官自由心证产生很大的影响。在法庭辩护中,律师应充分发挥语言艺术,坚持情、理、法的统一,熟练运用辩论技巧。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语言是思维的物质外壳。”准确、明快、生动、有力的语言无疑是论述者思维的一个好包装。在答辩中,代理人要声音洪亮,吐字清晰,这样才能在叙述中表达自己的观点,分析中抑扬顿挫,结论有力。既要保持流畅轻松的语速,又要善于运用设问、反问句、排比等句式,适当发挥体态语的作用,以增强语言的感染力和说服力,从语言到语言体现代理律师必胜的坚定信念。

在代理无名氏大学生诉某大学人身损害赔偿案中,女大学生在该大学教学楼教学中从带防护设施的消防通道坠落,终身残疾。案件赔偿是肯定的,但关键是赔偿金额。为此,我们除了收集大量证据外,还在起诉的同时将案件向社会公开,公众对此进行了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庭审中,不仅对事实和法律进行了大量的讨论,还对人情、人性、残疾给被害少女造成的终身痛苦进行了大量的讨论,引起了观众的普遍同情,为庭审现场酝酿了一种对被害人极为有利的氛围。之后从法院此前审理的贾国宇卡爆伤人案入手,探讨审判法院通过大胆创新推动司法进步的贡献,以引起法官的共鸣。最终,法院判决大学给予女被害人119万余元的经济补偿,使本案的处理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

在发挥情感感染力的同时,要注意“度”的把握,即要防止让人觉得律师有情绪化的表现;对内,要把自己的情绪控制在自我调节的规范中,做到“平白无故加,但不生气,不期而遇”,增强自己对情绪的自制力。

从以上三个基本功出发,还有各种处理诉讼、仲裁案件的技巧,而所有这些技巧的基础都是建立在对案件的透彻理解之上的,即“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只有“计在敌前”,才能“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实事求是地说,审前预测越精细、越准确,法院就会越主动。只有这样,这些技能才能有的放矢,不至于成为空柜子。

二。运用诉讼策略和技巧处理案件的成功案例

(一)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主要技能:跳出对方的思想,以攻为守,用剩余的勇气去追可怜的土匪。

基本情况:

1999年,原告永琏发展公司(以下简称“永琏公司”)与被告船舶材料公司(以下简称“船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同意由船公司向永琏公司提供5000吨乌克兰热轧板和冷轧板,货物在广州黄埔码头交货。交货日期在2001年1月31日之前。签订合同时,永琏公司将支付200万元定金,余款在税单开具后30天内交付。如果装运日期在2001年1月31日之后,永琏公司将决定是否取消合同。合同签订后,永琏公司支付了200万元。货物于2001年1月23日装船,2001年2月26日抵达黄埔港卸货。船运公司的代理人通知永琏公司提货。永琏公司提出冷板货物应为卷板而非平板,与合同不符,故要求达成降价协议。然而,航运公司不同意降价,永琏公司拒收货物。由于钢材价格从2000年9月到2001年12月一直在下降,船运公司降低了货物价格。永琏公司起诉要求退还定金200万元。我们公司是船运公司的代理。

诉讼策略:

本案是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涉及定金条款、交货方式和基础合同等法律问题。从表面上看,我们代理的船公司交付的货物与合同不符,因此更有可能由我们来承担的责任。但从起诉书分析,既然永琏公司认为我们的合同应该要求我们双倍返还定金,却只要求我们返还定金的本金部分,可见其自身的底气不足。经过分析,我们决定以攻为守,提起反诉,围绕以下关键问题组织证据进行辩护:

1、关于的责任承担方式。合同中已经约定了定金条款,所以应当适用定金罚则,即双倍返还定金,收取定金,不存在只返还定金本金的问题。

2.关于交货方式。永琏公司提出我们的冷板交货方式是“完税后交货(D.D.P)”,并将热轧板卷/平板的交货方式解释为目的港交货(D.E.Q)。我们在《国际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提出D.E.Q和D.D.P都是概念。作为买卖合同中交货方式的前提条件,双方必须对该条款在合同中的适用作出明确约定。一旦达成协议,无论是D.E.Q还是D.D.P,卖方都应承担将货物交付到目的国所需的所有费用和风险。事实上,在合同中,涉及这一国际贸易术语,因此原告的观点只能是单方面的、任意的解释,没有任何事实依据。

3.关于基本契约的问题。我们提出,虽然我们提供的冷板是卷板,但合同中约定的卷板和平板都是冷轧板,卷板只需20元/吨的成本就可以卷成平板。而且它们在性能、质量、规格上都没有区别。这种可以轻易改变的外观和形状上的差异不会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我们为此提供了专家证词。因此,我们提出,我们的性能不仅构成了所有的基本契约,而且还构成了一些基本契约,只有轻微的性能缺陷。相反,永琏公司的拒绝是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根本原因。为此我们搜集了有关广州钢材市场的证据,显示当时的钢材价格在合同签订后逐渐下降。因此,当我方于2001年2月26日将合同项下的货物交付给约定的黄埔港码头时,原告无视基本的诚信原则,以钢材价格已经下降、其本人提出的追加合同条件已经满足为由拒绝收货。正是由于它拒绝接受货物,我们无法达到合同的目的,所以我们改变了合同项下货物的价格。

在抓住上述关键问题并收集专家证言、钢材市场报价等证据后,我们以永琏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根本合同为由提起反诉,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157.4万元,并收取定金。由于我们牢牢抓住了本案的关键点,收集的证据环环相扣,最终法院普遍采纳了我们的意见,驳回了对方的起诉。虽然我们要求对方支付合同款的反诉得到了支持,但是我们收到了对方200万人民币的定金。可以说完全达到了我们以攻为守的诉讼目的。之后二审判决也维持了一审的判决结果。

(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主要技巧:突出重点,选准着力点,抓住主盾。

基本案情:2003年8月28日,某电力公司与某省国家安全部门(以下简称国家安全部门)的委托代理人投资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就租用某市百福1号五楼房屋及其附属平台达成共识,并明确约定上述租赁房屋的交付时间不得晚于2004年1月31日。合同签订后,电力公司于2003年9月支付了全部租金共计1700万元,但国安办和投资公司已能向电力公司交付上述房屋。

诉讼策略:本案租赁合同由投资公司和电力公司签订。投资公司和电力公司已经签署了联合建设协议。根据共建协议,租赁房屋归投资公司所有。但由于房子已经竣工,所以房子没有产权证。电力公司原本打算起诉投资公司。经过分析,我们认为该投资公司现已负债累累,其根据共建协议拥有的房屋均以其名义办理。因此,我们不能对租赁房屋申请财产保全。考虑到这几点,我们建议电力公司将国安办列为出租人,即本案第一被告,根据国安办当时向投资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进行起诉,同时对国安办名下建设的租赁房屋申请财产保全。为了防止投资公司作为证人向国家安全办公室提供不利于电力公司的证词。我们建议将投资公司列为起诉书中的第二被告。

被告确定后,我们成功向法院申请对租赁房屋进行财产保全。之后我们把所有的工作重点放在论证国安办是本案的适格被告,应当依法承担出租人合同的法律责任。因为,我们清楚地知道,如果法院只判决投资公司承担责任,我们保全国安办的财产就毫无意义,而投资公司收取的租金等财产早已被转移,这样即使电力公司胜诉,也只能落得一纸空文。为此,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论证:

1、从物权的法律性质来看。在租赁房屋的产权在分割,登记之前,只有国家安全局而不是投资公司是租赁房屋的产权所有人。之所以给投资公司出具委托书,正是因为国安办,而不是投资公司,有权出租租赁的房屋。

2.对于两被告提出的委托书来历不明。我们提请法院注意:首先,租赁合同已明确约定投资公司应提供委托书,因此委托书并非凭空出现。其次,本委托书上的国安办合同专用章与国安办提供的《合建合同》、《租赁合同》上的合同专用章相同,存在继续使用的身份。 第三,来源不明的证据

由于我们将国安办引入被告的策略得当,论证充分,法院最终采纳了我们的意见,判决国安办返还租金1700万元,并承担支付合同的法律责任。而且我们先保住了国安办,从而为这个案子的顺利执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股权转让合同纠纷

主要技能:工作重心前移,不战而屈人之兵。

基本案情:2000年9月29日,原告北京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与被告某企业集团(以下简称企业集团)投资的控股子公司签订《收购协议书》,上市公司于2000年10月13日向企业集团支付1000万元。由于股权转让的延迟,双方于2000年10月17日签署了《关于收购协议书的补充协议》号收购及付款协议。在本补充协议中,企业集团承诺按10%的利率向上市公司支付已支付的占用利息。根据上市公司2004年2月20日发给企业集团的确认函,截至2003年12月31日,企业集团承认欠1000万元,利息125万元。上市公司多次催促结果,所以委托我们通过诉讼解决此事。

诉讼策略:经过分析,我们认为胜诉应该没有问题。超过诉讼时效必须返还1000万元本金,但约定的125万元利息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存在一定风险。因此,案件的关键在于胜诉后能否有效执行。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在执行工作中把财产线索调查前移,然后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为此,我们于2004年10月先后5次走访了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区工商局、大兴区工商局,查询了涉案企业的相关工商资料,调查了企业集团在大兴区和海淀区的办公场所,并对可能的投资项目进行了调查和实地考察。本所在收集大量证据材料的基础上,代表上市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向法院申请保全企业集团持有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全部股权及银行账户。由于采取保全措施及时达到,企业集团感到压力很大,主动向法院申请与上市公司和解。我所抓住企业集团主动提出和解的有利时机,坚持据理力争,先后对企业集团提出的《协议书》草案进行修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为使该协议具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我们向法院申请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企业集团在较好的地段以1531平方米的房产向上市公司清偿全部债务1148.55万元(含债务本金1125万元、利息及诉讼费保全费23.55万元),从而快速结束本案的审理过程。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束了案件的审理。一是在审判阶段实现上市公司利益最大化,最大限度确认上市公司债权,确定可能难以通过判决实现的债权。二是节省了诉讼时间,大大缩短了案件的审理过程。从而达到不战而胜之的目的。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我们了解到,该企业集团用于清偿债务的房产证虽然齐全,但由于已将该房屋的房产证交由某银行抵押贷款,无法办理过户手续。为此我所拟定《关于请求对冻结股权予以拍卖的申请》故意向企业集团披露此申请,并到法院与法官当面沟通,要求法官继续向企业集团施压,迫使企业集团同意优先将财产转让给上市公司。同时,我们与法官争辩说,银行的抵押权没有法律效力,请求重新审理

总之,个案的不同特点决定了律师代理诉讼案件的技巧和策略。这些策略和技巧最终服务于司法实践,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检验,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完善。所以,没完没了。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人、因事、因时、因地、因势利导,最大限度地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是贯穿代理律师办案技巧和策略的不变的、活的灵魂。

阅读更多

推荐阅读

  •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 离婚诉讼费用
  • 郑**诉倪**离婚纠纷案
  • 北京起诉离婚法院如何分配夫妻财产?父母赠与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 深圳感情不和离婚一方不离怎么办,夫妻长期感情不和一方不愿离婚怎么办
  • 深圳夫妻财产怎么分配,夫妻双方财产如何分配
  • 同居者分割财产流程图,同居关系如何分财产
  • 同居期间购买房产分手后如何分割,同居关系的房产分割
  • 离婚股权分割与结婚登记时间有关系吗知乎,婚前设立的公司离婚时股权分割
  • 深圳感情不和离婚一方不离怎么办,夫妻长期感情不和一方不愿离婚怎么办
  • 深圳感情破裂起诉离婚,深圳离婚判决书
  • 深圳感情破裂一方不肯离婚怎么办,男女感情破裂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