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离婚程序怎么走应该去什么法院,找法院离婚程序怎么走

一、法院离婚程序怎么走

1.向法院立案:离婚程序的第一步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导致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证据、子女基本情况及抚养情况证明。

2.法院审理阶段:法院受理诉讼后,进入第二阶段,这是诉讼离婚程序中最重要也是最复杂的环节。

(1)召唤。法院收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等材料送达对方当事人。

(2)调解:法院在听取离婚材料后,不会立即开庭审理,而是在开庭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法院会开庭审理。

(3)庭审。庭审时,具体流程如下:开庭前,书记员会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场,宣布法庭纪律。法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法官是否回避;之后,启动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及其陈述;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阅读审讯记录。之后法庭辩论开始,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各执一词。

3.法院判决:最后根据庭审情况,再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将立即宣判。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二、离婚的注意事项

1.离婚前,请慎重考虑夫妻感情是否已经彻底破裂。

2.从法律上看,夫妻共同财产相当于半个分割,不因一方过错而分割或分割。

3.离婚协议以离婚登记为生效要件。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4.为了避免登记离婚后解决滞留问题的麻烦,建议由代理人起草审核。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确属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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