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怎么执行,法院怎样才能判离婚

一、法院判离婚怎么执行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赡养费、扶养费、财产分割、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当负责协助实施。

人民法院的判决有两个特点:一是稳定性。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改变或取消。如有错误,只能由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二是强制性。判决生效后,执行部门有义务按照判决执行,当事人必须坚决服从,不得抗拒。

二、离婚案件在哪里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裁定,由离婚案件的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离婚协议已经生效的,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三、法院判决中止执行的情况

执行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有效异议的;

(三)作为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其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消失后,将恢复执行。

以上是法网边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如何执行法院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法院的执行程序是为了保证生效判决能够顺利执行,所以不管是什么样的判决法律都会规定相应的执行程序,因为只有执行才能赋予生效法律文书以生命。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请咨询法网律师。

阅读更多

推荐阅读

  •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 离婚诉讼费用
  • 郑**诉倪**离婚纠纷案
  • 北京起诉离婚法院如何分配夫妻财产?父母赠与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 深圳感情不和离婚一方不离怎么办,夫妻长期感情不和一方不愿离婚怎么办
  • 深圳夫妻财产怎么分配,夫妻双方财产如何分配
  • 同居者分割财产流程图,同居关系如何分财产
  • 同居期间购买房产分手后如何分割,同居关系的房产分割
  • 离婚股权分割与结婚登记时间有关系吗知乎,婚前设立的公司离婚时股权分割
  • 深圳感情不和离婚一方不离怎么办,夫妻长期感情不和一方不愿离婚怎么办
  • 深圳感情破裂起诉离婚,深圳离婚判决书
  • 深圳感情破裂一方不肯离婚怎么办,男女感情破裂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