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都是中国公民,如果他们最初在领事馆注册,他们可以向领事馆申请办理手续。
具体要求如下:
要求的文件和程序:
双方护照和信息页各1份。
2.两个申请人的原机票中的入境证明(3个月内有效)
3.双方的原件和复印件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5.双方各两张照片(34厘米)
6.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7.《》(一式三份),双方就子女、财产和债务达成协议
基本成本(4个工作日内收取):5,000日元
注意:
1.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只有那些最初在领事馆依法缔结的才会被接受。在中国注册的人必须回到中国离婚。
3.双方必须共同到总领事馆申请协议离婚,并签署和收集文件。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它可以在国内法院起诉。
4.双方自愿离婚,并就财产和债务的处理达成协议
提取方法:
1.持有《取证单》,并在指定的取证日上午9: 15至12: 00在领事馆领取。它也可以被其他人收集。但如果《取证单》遗失,当事人应持有效证件和照片亲自到博物馆办理相关手续。
2.如果电话通知您需要补充其他材料,您必须在获得许可证之前将材料交给窗口。(来源:日本中国先驱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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