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有配偶的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的;
(五)其他夫妻感情破裂的。
家庭暴力离婚协议书:
男方:身份证号码:地址:民族:
女:身份证号码:地址:民族:
男性和女性在年月日登记结婚。 结婚证号码如下。 结了婚没有孩子。 鉴于双方夫妻感情破裂,无和解可能,现就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财产分割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离婚。
二、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归女方所有。
三、婚姻存续期间无债权、债务。
四、双方均无精神病史,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备案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报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后生效。
男性:女性: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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