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离婚的现象越来越常见。 随着男女生活在一起,矛盾也随之增加。 如果妻子因为不能接受丈夫的坏毛病而想离婚,丈夫又不离婚怎么办? 如何起诉离婚? 经常看到这种问题的全法通小编将详细介绍离婚诉讼的相关知识。
一、丈夫不离婚吗?
如何起诉离婚如果丈夫不想离婚,妻子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申请离婚。 起诉离婚的过程包括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1、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据;
2、人民法院接收原告提交的文件、资料,并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的,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退回原告文件和资料,申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自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原告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通知被告进行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15天内未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被告确因非个人意愿原因不能在十五日内答辩的,可以实际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这包括以下步骤:
1、起草起诉书
2、准备诉讼所需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委托律师或其他专家代理诉讼(一般离婚当事人应当到庭,但因特殊原因无论如何不能到庭的,应当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根据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解决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关于离婚中子女的抚养问题:
对孩子的养育问题,应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在确认双方情况后再作判决,哺乳期的孩子一般由女性判断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则要看是否更适合孩子成长,征求孩子本人的意见。 不抚养子女的须每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子女满18周岁,抚养费标准在年收入的20-30%之间。 在今后的抚养期限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三.关于离婚中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为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为一人的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可以少分也可以不分。 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一般来说,结婚后,婚前彩礼将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款。 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女方在起诉书中可以说明自己的诉讼请求的同时,也有必要说明离婚的情况。 如果有相关证据,最好附在起诉书之后,有助于法院迅速进行离婚案件的审查。 以上内容是全法通主编整理的关于丈夫不离婚,如何起诉离婚问题的解答。 如果你对那个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咨询全法通的专业律师。 他们会尽全力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