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书签订后可以生效吗
不。 离婚协议是有条件生效的协议,以“离婚”为生效条件,离婚的,协议内容有效; 如果没有离婚,如果条件不满足,协议当然不会生效。
在以前的司法实践中,法院确实以未生效的离婚协议作为判断财产归属的参考,但2011年颁布的司法解释对此作出了新的规定。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不成立,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人民法院认定该财产的分割协议没有生效,事实上”
二、未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已经履行一部分,是否生效?
问题:我和我丈夫因为感情不和离婚了。 他在离婚协议中同意我们共同购买的房产归我所有。 我们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 而且,这个房地产是以我的名义转让的。 他现在反悔了,不同意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 离婚协议书中我们履行的部分财产有效吗?
律师回答:“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应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自愿,对子女和财产有适当处理的,出具离婚证明。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同意的登记离婚或者人民法院同意的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 双方协议离婚不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无效,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反感
“”离婚协议不是普通的合同关系,是涉及人身关系的特殊协议,因此,离婚协议的效力不仅需要一般协议的有效要件,而且需要具备法定登记机关相关手续这一特定形式要件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是一项有生效条件的合同。 因为你们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离婚无果,离婚协议还没有生效,协议约定的财产仍然是夫妻共同的财产。
协议离婚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书是必然的,否则到婚姻登记处也不受理离婚申请。 因为应该提供的资料不齐全。 当然,离婚协议书也必须有双方亲笔签名。 否则,就不能证明那是当事人的同意内容。
但是,关于本协定的生效,一般在备案后才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