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解除合法夫妻关系后,除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外,另一个棘手的问题是夫妻共同培养子女监护权的归属,父母双方往往在子女监护权问题上存在争议,那么离婚子女监护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请律师主编提供以下解答。 我们希望消除离婚后孩子监护权问题上的混乱。
离婚孩子监护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 离婚后,子女由父母直接抚养,也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要和哺乳期的母亲一起抚养。 哺乳期后的孩子,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议不能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孩子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由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负担费用的多寡和期限长短双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原始金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母探望子女,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的,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保护。
以上是律师主编为你提供的有关离婚孩子监护权的法律规定。 相信你通过阅读以上回答,会对离婚后孩子监护权的归属有新的认识。 但是,即使父母离婚,父母和孩子的关系也不会因父母离婚而解除。 离婚后,无论孩子由谁直接抚养,都是双方共同的孩子。 这意味着双方仍然需要履行作为父母的义务。 如果你想知道更多,请咨询律师舟山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