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隐瞒财产起诉书具有法律效力吗知乎

一.离婚隐瞒财产起诉书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隐瞒财产的起诉书具有法律效力。 另一方可以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再次请求http//1008.cn/隐藏的财产。 当然,再次提起http//1008.cn/财产的诉讼时,必须遵守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 也就是说,在发现当事人隐藏的财产的第二天计算两年。

二.相关法律依据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应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自愿,对子女和财产问题经妥善处理的,出具离婚证明。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有配偶的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的;

(五)其他夫妻感情破裂的。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应当征得军人同意。 但是,军人方面有重大过失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妇女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子不得提出离婚。 女性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受理男性离婚请求的,不在此列。

第三十五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 离婚后,子女由父母直接抚养,也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要和哺乳期的母亲一起抚养。 哺乳期后的孩子,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议不能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孩子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由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负担费用的多寡和期限长短双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任何一方发生对离婚隐瞒财产不执行分割的行为的,对方可以收集证据进行起诉。 在此过程中需要提交隐瞒离婚财产起诉书的,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配合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分割必要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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