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何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离婚时,除对婚内财产进行一定的分割外,还对子女监护权问题进行一系列判决和协商。 有时由于不想要孩子的监护权、想得到孩子的监护权、不能再婚或再生孩子等各种各样的理由,双方都想反感。 那么,如果离婚孩子的监护权又回来了怎么办?

一.离婚子女的监护权反悔监护权如何变更

1、变更子女监护权的两种形式。

变更孩子监护权有两种形式。 一是双方协商变更。 双方协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对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应当予以许可。 也就是说,夫妻之间可以私下协商,然后请求法院变更。 二是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 但是,用这种方法变更孩子的监护权需要法院的认可。

2、关于变更子女监护权的诉讼和审理。

应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的,应当另行起诉。 在新情况下提起的诉讼请求,不是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或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处理原离婚案件时不存在(或解决)的子女抚养新情况。 因此,既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应当作为新案件另行起诉。

此外,《民诉320点意见》规定,抚养权、变更抚养权的诉讼(变更诉讼)管辖,由第十条规定,对指定监护不服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条公民住所地是指公民户籍所在地,法人住所地是指法人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监护权

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以下几种情况可以变更子女监护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残疾不能继续抚养子女的。

一方患病或残疾,必然影响对孩子的教育和照顾,从孩子的成长角度看,这种情况必须变更孩子的监护权。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行为,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

有些父母离婚时争夺监护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而是为了达到财产分割或报复的目的。 一旦达到目的,就不问孩子,不履行自己的养育义务,其中有些人甚至会对孩子进行辱骂和虐待。

在这种情况下,关心孩子成长的对象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的监护权。 但是,变更监护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共同财产。

考虑到孩子的成长,法律允许变更孩子的监护权。 因此,如果离婚儿童的监护权反悔,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获得监护权或放弃监护权。 在争取孩子监护权时,要尽量证明孩子和自己一起成长有利于健康,证明自己能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证明对方不能很好地养育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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