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怎么办理

南京离婚律师钟延成:涉外婚姻如何办理离婚登记?(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

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钟延成律师: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和另一国公民(包括无国籍人、双重国籍人)之间的婚姻。在中国,指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办理的结婚、离婚或恢复结婚。现本律师针对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的涉外婚姻的离婚登记做如下说明:

(一)办理涉外离婚登记的条件:

1、双方须自愿离婚;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须提交证件和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2、结婚证;3、离婚协议书;4、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

l、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离婚申请;2、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填写《离婚登记声明书》;3、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在《离婚登记协议书》“协议人”一栏签名;4、婚姻登记机关对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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