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对未分割的财产如何处理呢? 接下来,通过背飞鸟婚姻网络编辑来介绍知识。问题总结:这起离婚诉讼只能从丈夫实际收到遗产开始,到妻子向法院提出要求财产为止。
问题咨询:我和丈夫结婚好几年了,去年他父亲去世的时候,给丈夫留了遗嘱,把房子分给了我。 但是,由于我岳母还活着,家人为了尊重我岳母的感情,孩子们暂时不继承遗产,在我岳母去世的时候遗产分割现在我和丈夫要离婚了,公公留下的房子是1000 我现在想向法院起诉。 对不起,这房子怎么办? 作为我们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使用分割
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五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继承人之间尚不存在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为
根据上述规定,这所房子是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你丈夫继承的,应该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本来也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分割但根据你的说法,大家你岳母活着的时候没有继承遗产。 你们夫妇只是对作为这个遗产的房子有期待权。 如果你们现在离婚,你可以在分割该房产中夫妻分享份额的条件还不具备,不能在这个离婚诉讼中处理。 只有在你的丈夫们实际获得了分割遗产之后,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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