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福利房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离婚时属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法认定为 ,
一、夫妻一方的福利房离婚时能否分割
1、夫妻一方福利房,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离婚时属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法给予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妇女、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保护。
第一千八十八条夫妻一方有抚养子女、照顾老年人、协助他方工作等负担较重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百零八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或者财产属于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商清算;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福利房离婚的要怎么进行分割
1、拆迁房屋为私房的,拆迁安置的房屋补偿金为原私有房屋转化形式,仍归原房屋所有人所有,但其他形式的补贴或费用,如搬迁费、搬迁费、奖励费、提前合同奖等属于补贴性质,按照规定
2、拆迁款是以拆迁人是同居人为基础获得的补偿安置款的,从性质上看,应当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补偿,而不是婚前个人财产的转换形式,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租住的公有住房拆迁款如何为分割,主要看公有住房双方是否均有居住和使用权。 如果是,该部分转移款项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该公有住房按规定一方无权居住,一方也无权要求分割搬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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